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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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荔城区北高镇吴城村民委员会委托,正大鹏安 (略) 对鹏安采招【2024】006号、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4年09月24日10时30分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鹏安采招【2024】006号

  项目名称: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3107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

一项

*.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还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

  方式: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栋三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栋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荔城区北高镇吴城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荔城区北高镇吴城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栋

  联系方式:颜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女士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荔城区北高镇吴城村民委员会委托,正大鹏安 (略) 对鹏安采招【2024】006号、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4年09月24日10时30分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鹏安采招【2024】006号

  项目名称: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3107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北高镇吴城村石坊路灯建设工程

一项

*.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还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

  方式: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栋三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栋三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荔城区北高镇吴城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荔城区北高镇吴城村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 (略)

  地址: (略) 荔城区东园东路新日财富广场A栋

  联系方式:颜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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