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肿瘤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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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肿瘤医院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26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2-*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需要校准的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校准,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必须粘贴检测合格证,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均有检测合格报告。最终校准完成的设备列表并将相关校准信息汇总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

标包1(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服务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_标包11(项)

本项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需要校准的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校准,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必须粘贴检测合格证,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均有检测合格报告。最终校准完成的设备列表并将相关校准信息汇总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检定周期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止至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4年01月0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具备中华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测授权证书( (略) 依法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 2024年09月19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26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雁塔西路30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光艳、刘昆

联系方式:*、029-*

(略)

2024年09月11日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26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2-*

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需要校准的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校准,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必须粘贴检测合格证,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均有检测合格报告。最终校准完成的设备列表并将相关校准信息汇总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

标包1(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服务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_标包11(项)

本项 (略) (略) 采购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需要校准的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校准,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必须粘贴检测合格证,每台检测合格设备均有检测合格报告。最终校准完成的设备列表并将相关校准信息汇总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略)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检定周期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医疗设备计量检定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止至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2024年01月01日后)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具备中华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测授权证书( (略) 依法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 2024年09月19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26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雁塔西路30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光艳、刘昆

联系方式:*、029-*

(略)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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