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询价公告
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询价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采购一批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钛合金材质、1.5米+1.5米+1.5米)。现对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二、采购内容
1、采购标的需求和技术要求
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钛合金材质、1.5米+1.5米+1.5米),取样管前端兼容滤筒(标准3#(?28×70))及低浓度采样头(?47),且均可加热;具有水陷阱结构,能够有效阻止冷凝水回流;皮托管系数0.84±0.01;取样管耐温不低于260℃;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8-1999)要求;可匹配崂应3012H-D型、3012H-C型烟尘采样测试仪。 ?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
3、交货地点: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略) 88号)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采购人收到货品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1、采购形式及风险范围
(货物)本次采购采用固定总价不变,采购总价包含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信息包括价格、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
3、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于2024年9月19日9:30前,送或邮寄(以邮戳为准)至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或盖章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63.com(邮件请将资料整合为一份PDF发送)。
4、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
5、报价有效期为90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拟采购一批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钛合金材质、1.5米+1.5米+1.5米)。现对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二、采购内容
1、采购标的需求和技术要求
对接式烟尘多功能取样管(钛合金材质、1.5米+1.5米+1.5米),取样管前端兼容滤筒(标准3#(?28×70))及低浓度采样头(?47),且均可加热;具有水陷阱结构,能够有效阻止冷凝水回流;皮托管系数0.84±0.01;取样管耐温不低于260℃;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 48-1999)要求;可匹配崂应3012H-D型、3012H-C型烟尘采样测试仪。 ?
2、交货时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
3、交货地点: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略) 88号)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采购人收到货品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1、采购形式及风险范围
(货物)本次采购采用固定总价不变,采购总价包含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信息包括价格、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
3、参与报价的单位需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价单(报价单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于2024年9月19日9:30前,送或邮寄(以邮戳为准)至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或盖章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63.com(邮件请将资料整合为一份PDF发送)。
4、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
5、报价有效期为90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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