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青海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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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青海省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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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略) 质量管理协会,省级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与交流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4〕50号)的要求,为了强化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力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优质企业,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继续开展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2.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3.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4.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二、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申报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3、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1),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说明》(附件2)准备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并附组织单位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

2、请各组织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9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我厅工业投资管理 (略) 质量管理协会。纸质 (略) 质量管理协会,电子版 (略) 质量管理协会邮箱。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申报,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评审和确定

1、 (略) 质量管理协会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质量标杆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略) 级质量标杆名单。

2、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省质量管理协会通知申报单位答辩评审准备。进入答辩环节的单位,需按附件3要求准备PPT材料。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宣传鼓励

我厅将对具有普遍推广性、创新引领性的标杆经验进行深度提炼,形成易于借鉴推广的案例,通过会议交流、宣传培训等形式推广标杆经验,并适时向工信部推荐参加全国质量标杆评选。对标杆企业申报的企业创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六、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工业投资管理处 张绮

电话:0971-*

省质量管理协会  张永红

电 话:0971-* 邮箱:*@163.com

地 址: (略) 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西座6楼604室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http://**)”查阅和下载。

附件:

1、质量标杆申报表

2、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0日

附件:质量标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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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 (略) 质量管理协会,省级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与交流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4〕50号)的要求,为了强化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力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优质企业,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继续开展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2.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3.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4.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二、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申报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质量标杆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3、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应填写《质量标杆申报表》(附件1),按照《质量标杆的编写说明》(附件2)准备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并附组织单位推荐意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

2、请各组织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于9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我厅工业投资管理 (略) 质量管理协会。纸质 (略) 质量管理协会,电子版 (略) 质量管理协会邮箱。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申报,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评审和确定

1、 (略) 质量管理协会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质量标杆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略) 级质量标杆名单。

2、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省质量管理协会通知申报单位答辩评审准备。进入答辩环节的单位,需按附件3要求准备PPT材料。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宣传鼓励

我厅将对具有普遍推广性、创新引领性的标杆经验进行深度提炼,形成易于借鉴推广的案例,通过会议交流、宣传培训等形式推广标杆经验,并适时向工信部推荐参加全国质量标杆评选。对标杆企业申报的企业创新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六、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工业投资管理处 张绮

电话:0971-*

省质量管理协会  张永红

电 话:0971-* 邮箱:*@163.com

地 址: (略) 海湖新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西座6楼604室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青海工业经济信息网(http://**)”查阅和下载。

附件:

1、质量标杆申报表

2、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0日

附件:质量标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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