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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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泽熙公招(货物)2024-031-03

项目名称: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包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质保期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库【2020】46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二】机位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加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咨询电话:95763;
4、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乐都区公安局

地 址: (略) 乐都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泽熙 (略)

地 址: (略) 海湖新区五矿云邸小区9号楼1单元24楼1243室

联系方式:0971-*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附件信息: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泽熙公招(货物)2024-031-03

项目名称: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包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乐都区公安局警用业务装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质保期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库【2020】46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二】机位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加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2、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3、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咨询电话:95763;
4、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乐都区公安局

地 址: (略) 乐都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泽熙 (略)

地 址: (略) 海湖新区五矿云邸小区9号楼1单元24楼1243室

联系方式:0971-*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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