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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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Z-QT2024-015-01

项目名称: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粮油类(米、面、杂粮、油) 预算:*.15元整,最高限价: (略) 场价格的下浮比率(下浮率≥2.5%) 拟选取一家食材配送单位(包括食材供应、仓 储、运输、装卸、配送、售后服务等),保质保量按时配送;预算金额为 1 学期预计采购预算,按下浮数进行报价,最终根 (略) 场零售价, (略) 场调研的价格,结合中标下浮数以及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及冷藏库室,提供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鲜、冻品相关储藏场地、设备证明及配送冷藏车辆行驶证;(经营场地和储备场地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照片及场地证明,冷藏车相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次 采 购 采 用 电 子 交 易 方 式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为 “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 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 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 使 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36 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 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以便 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 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 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提示: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 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等,完成“开标一览表 ”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第三中学

地 址:奇台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泽 (略)

地 址: (略) 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 A 座19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Z-QT2024-015-01

项目名称: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粮油类(米、面、杂粮、油) 预算:*.15元整,最高限价: (略) 场价格的下浮比率(下浮率≥2.5%) 拟选取一家食材配送单位(包括食材供应、仓 储、运输、装卸、配送、售后服务等),保质保量按时配送;预算金额为 1 学期预计采购预算,按下浮数进行报价,最终根 (略) 场零售价, (略) 场调研的价格,结合中标下浮数以及实际采购内容、数量等进行结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及冷藏库室,提供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鲜、冻品相关储藏场地、设备证明及配送冷藏车辆行驶证;(经营场地和储备场地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照片及场地证明,冷藏车相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次 采 购 采 用 电 子 交 易 方 式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为 “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 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 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 使 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36 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 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以便 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 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 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提示: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 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等,完成“开标一览表 ”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第三中学

地 址:奇台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泽 (略)

地 址: (略) 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 A 座19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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