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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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采购公告

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

1.2 项目编号:HBT-*-*-1

1.3 招标范围: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

1.4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5 最高限价:127.*万元。

1.6 其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采购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即全部服务承接单位为小微企 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3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

4.2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磋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磋商。

6. 其他

/

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 代理机构:湖 (略)

地址: (略) 武 (略)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 吴羿兴、李超、陈瑜

电话:027-*

质疑受理联系人:刘刚

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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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

1.2 项目编号:HBT-*-*-1

1.3 招标范围:重要节点园林景观绿雕项目。

1.4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5 最高限价:127.*万元。

1.6 其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采购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即全部服务承接单位为小微企 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3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售后不退。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

4.2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磋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磋商。

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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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 代理机构:湖 (略)

地址: (略) 武 (略)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 吴羿兴、李超、陈瑜

电话:027-*

质疑受理联系人:刘刚

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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