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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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

9月11日,新疆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

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田斌斌,招标人为霍城经济开发区 (略) ,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

2.项目规模:新建育禽类污资源化再利用中心*.80㎡、农业秸秆及农副产品生物饲料加工基地*.90㎡,农膜回收资源化再利用中心6204.00 ㎡、生物萃取提炼中心*㎡、香草研学基地*.76㎡;新建沿河文旅示范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2102.54㎡、乡村会客厅*.00㎡、儿童民俗园1802.06㎡ ;新建农村排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d300~d50 (略) 总长* 米;新建育苗基地300亩、甜叶菊种植基地*亩、薰衣草观赏花田235亩、改造提升甜叶菊、薰衣草农地7000亩、扩建国际香草品种登录园92亩、扩建220亩薰衣草种子高产品种引种驯化中心;并配套建设河 (略) 、桥梁、公共厕所、停车位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2.png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方,同时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任务。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成员出资比例签订股东协议时协商。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一家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单位可以同时承担所有建设内容主体设计或主体施工,但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5)联合体投标应确定联合体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组成,开标时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7)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及勘察资质须同时满足:(1)和(2);(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市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市政行业专业( (略) 与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须满足以上其中一项要求即可);(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 社会投资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资、管理和运营能力(附承诺函)。4、运营: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招商等运营能力(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 (略) 网(http://**)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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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霍城县

9月11日,新疆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

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田斌斌,招标人为霍城经济开发区 (略) ,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

2.项目规模:新建育禽类污资源化再利用中心*.80㎡、农业秸秆及农副产品生物饲料加工基地*.90㎡,农膜回收资源化再利用中心6204.00 ㎡、生物萃取提炼中心*㎡、香草研学基地*.76㎡;新建沿河文旅示范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2102.54㎡、乡村会客厅*.00㎡、儿童民俗园1802.06㎡ ;新建农村排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d300~d50 (略) 总长* 米;新建育苗基地300亩、甜叶菊种植基地*亩、薰衣草观赏花田235亩、改造提升甜叶菊、薰衣草农地7000亩、扩建国际香草品种登录园92亩、扩建220亩薰衣草种子高产品种引种驯化中心;并配套建设河 (略) 、桥梁、公共厕所、停车位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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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方,同时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任务。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成员出资比例签订股东协议时协商。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一家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单位可以同时承担所有建设内容主体设计或主体施工,但应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5)联合体投标应确定联合体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组成,开标时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7)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及勘察资质须同时满足:(1)和(2);(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市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市政行业专业( (略) 与公共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须满足以上其中一项要求即可);(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 社会投资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资、管理和运营能力(附承诺函)。4、运营: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招商等运营能力(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 (略) 网(http://**)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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