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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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 (略)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3〕168号),《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农便签〔2024〕39号),《 (略)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财农〔2024〕65号),《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农便签〔2024〕89号)要求,发挥东川区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示范发展带动作用,结合东川区实际,2024年计划扶持3个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具体评定补助程序参考《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一、申报材料

(一)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照片(电子照片)。

三、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或者乡镇(街道)推荐,将申报材料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份,直接报送到区农经站或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成PD (略) 发送到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17:30。联系人:田友英、张玉兰,联系电话:*,邮箱:*@*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东川区中央扶持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申报表

(略)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24年东川区中央扶持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申报表



根据《 (略)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3〕168号),《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农便签〔2024〕39号),《 (略)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财农〔2024〕65号),《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农便签〔2024〕89号)要求,发挥东川区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示范发展带动作用,结合东川区实际,2024年计划扶持3个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具体评定补助程序参考《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一、申报材料

(一)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照片(电子照片)。

三、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或者乡镇(街道)推荐,将申报材料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份,直接报送到区农经站或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成PD (略) 发送到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17:30。联系人:田友英、张玉兰,联系电话:*,邮箱:*@*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东川区中央扶持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申报表

(略)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24年东川区中央扶持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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