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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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学院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经营项目

招商公告(二次公告)

(略) 就河南工程学院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经营项目进行招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餐饮企业参加招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工程学院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 (略) 招标采购[2024]PX0019号

二、项目简介

1、 (略) 培训中心餐饮 (略) 龙 (略) 1号 (略) 西校区内,餐厅配套有厨房1个、风格不同的包间11个,餐厅3个、库房、卫生间等(具体分布请到现场查看)总计面积2200平方米。

2、租赁年限:1年。需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独立经营,自行承担后厨员工工资费用、原材料费用、水电气暖费用、维修等经营成本费用。

3、租金:承租方结合培训中心的现场情况,自行报价,不设最高价;培训中心餐饮不对校外经营,可以对校内学生和老师提供就餐服务,承包商需缴纳经营保证金*元。

4、租赁经营要求:

(1)供货商经营管理方案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酒店与餐饮行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供货商必须具有接待大型学术会议餐饮服务的能力,不得经营与高校校园文化相违背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服务项目。

(3)供货商应优先保证 (略) 教学、科研、各种大型会议、上级部门检查等接待活动的餐饮安排,菜品价格不得高 (略) 场价格,并优惠打折(原价打8折)。

(4)保证教职工工作餐的质量和品种,每日凉菜不低于2种(一荤一素),热菜不低于6种(三荤三素),需成本价经营。

(5)水、电、暖、燃气费收费标准参照学生食堂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其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经营期间必须及时缴纳税款,按时交纳水、电、气、暖等费用。

(6)未经学校同意,供货商不得乱改乱建,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设计装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所需经费自理,学校有权对投入资金进行监督。

(7)供货商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全部承担责任。

(8)供货商必须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

(9)供货商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解决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食品安全、法律、治安、消防等责任问题,由供货商全部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在不影响供货商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学校有权按照供货商的承诺对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和设施完好率进行监督检查;若违反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学校有权要求供货商更换高管并承担后果。

(11)在租赁期内,供货商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2)供货商不得分包、转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13)合同终止或合同到期后,供货商所投资建设的建筑物、购置的设备和设施,以及为改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的建造、改造、装修等不动产,无偿归学校所有。

三、资质要求及其它

1、餐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元(含*元);如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一经发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负责。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出具经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半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提供本次招商活动前半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参加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招商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商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招商活动。

6、根据本次招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餐饮管理、供餐服务经营范围,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须以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为主营项目;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企事业单位团餐供餐经营经验;

(4)供应商从事餐饮服务,且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环保违规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5)有实际办公场所;

(6)在我校餐厅有经营合同,并且在合同期内的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招商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商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8、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或联合体投标;

四、招商文件发售及报名事宜

1、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 年9月22日,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2、文件发售及报名地点: (略) 培训中心

3、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食品经营许可证;⑤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⑥招商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自行提供)及资质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及招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五、招商响应文件接收事宜

招商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 9 时 30 分之前 (略) 新郑龙 (略) 1 号 (略) 南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要求编制的招商响应文件,招商方不予受理。

六、磋商有关事宜

磋商开始时间:2024 年9月23日上午 9 时 30 分。

磋商地点: (略) 新郑龙 (略) 1 号 (略) 南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磋商时,参与本次招商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参加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联系事宜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新郑龙 (略) 1 号

(略)

2024年9月12日

招商公告(二次公告)

(略) 就河南工程学院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经营项目进行招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餐饮企业参加招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工程学院培训中心餐饮服务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 (略) 招标采购[2024]PX0019号

二、项目简介

1、 (略) 培训中心餐饮 (略) 龙 (略) 1号 (略) 西校区内,餐厅配套有厨房1个、风格不同的包间11个,餐厅3个、库房、卫生间等(具体分布请到现场查看)总计面积2200平方米。

2、租赁年限:1年。需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独立经营,自行承担后厨员工工资费用、原材料费用、水电气暖费用、维修等经营成本费用。

3、租金:承租方结合培训中心的现场情况,自行报价,不设最高价;培训中心餐饮不对校外经营,可以对校内学生和老师提供就餐服务,承包商需缴纳经营保证金*元。

4、租赁经营要求:

(1)供货商经营管理方案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酒店与餐饮行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供货商必须具有接待大型学术会议餐饮服务的能力,不得经营与高校校园文化相违背或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服务项目。

(3)供货商应优先保证 (略) 教学、科研、各种大型会议、上级部门检查等接待活动的餐饮安排,菜品价格不得高 (略) 场价格,并优惠打折(原价打8折)。

(4)保证教职工工作餐的质量和品种,每日凉菜不低于2种(一荤一素),热菜不低于6种(三荤三素),需成本价经营。

(5)水、电、暖、燃气费收费标准参照学生食堂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其费用由承租方负责。经营期间必须及时缴纳税款,按时交纳水、电、气、暖等费用。

(6)未经学校同意,供货商不得乱改乱建,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设计装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所需经费自理,学校有权对投入资金进行监督。

(7)供货商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全部承担责任。

(8)供货商必须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

(9)供货商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解决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食品安全、法律、治安、消防等责任问题,由供货商全部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在不影响供货商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学校有权按照供货商的承诺对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和设施完好率进行监督检查;若违反承诺和合同条款约定,学校有权要求供货商更换高管并承担后果。

(11)在租赁期内,供货商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2)供货商不得分包、转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13)合同终止或合同到期后,供货商所投资建设的建筑物、购置的设备和设施,以及为改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的建造、改造、装修等不动产,无偿归学校所有。

三、资质要求及其它

1、餐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 *元(含*元);如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一经发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方负责。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出具经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半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提供本次招商活动前半年内至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5、参加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招商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商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招商活动。

6、根据本次招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餐饮管理、供餐服务经营范围,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须以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为主营项目;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企事业单位团餐供餐经营经验;

(4)供应商从事餐饮服务,且在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安全事故、环保违规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5)有实际办公场所;

(6)在我校餐厅有经营合同,并且在合同期内的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招商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商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

8、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或联合体投标;

四、招商文件发售及报名事宜

1、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 年9月22日,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2、文件发售及报名地点: (略) 培训中心

3、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④食品经营许可证;⑤提供 2021、2022、2023 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⑥招商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自行提供)及资质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及招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五、招商响应文件接收事宜

招商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 9 时 30 分之前 (略) 新郑龙 (略) 1 号 (略) 南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要求编制的招商响应文件,招商方不予受理。

六、磋商有关事宜

磋商开始时间:2024 年9月23日上午 9 时 30 分。

磋商地点: (略) 新郑龙 (略) 1 号 (略) 南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磋商时,参与本次招商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参加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联系事宜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新郑龙 (略) 1 号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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