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沈阳建设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竞争性磋商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东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沈阳建设路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略) | ||
行政区域 | 大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0: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999 | ||
采购单位 |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 (略) 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寅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星 024-*-999 |
项目概况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FZB*
项目名称: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天,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方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4.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包,售出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略)
地址:大 (略) 115号
联系方式:刘寅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联系方式:李星 02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星
电 话: 024-*-99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略) | ||
行政区域 | 大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0: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4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999 | ||
采购单位 |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 (略) 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寅 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星 024-*-999 |
项目概况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FZB*
项目名称: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略) 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东盛工业园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和沈阳法雷奥灯厂区一期建设工程主体安全性和抗震性鉴定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天,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方通知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楼801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后附授权人身份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4.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包,售出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 (略)
地址:大 (略) 115号
联系方式:刘寅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29楼
联系方式:李星 02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星
电 话: 02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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