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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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001

项目名称: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预算金额:*.43元

最高限价:*.43元

采购需求: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正常经营,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审核, (略) 页打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祥 (略)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投标人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鸿祥 (略) *@*63.com进行邮箱报名(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进行确认。(如因未电话确认导致报名未成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鸿祥 (略) (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和平 (略) 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盛 (略) 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 (略)

账号:*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馥、于涛

电话:024-*

项目概况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001

项目名称: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预算金额:*.43元

最高限价:*.43元

采购需求: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正常经营,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审核, (略) 页打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祥 (略)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投标人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鸿祥 (略) *@*63.com进行邮箱报名(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进行确认。(如因未电话确认导致报名未成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鸿祥 (略) (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和平 (略) 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盛 (略) 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 (略)

账号:*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馥、于涛

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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