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001 项目名称: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预算金额:*.43元 最高限价:*.43元 采购需求: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正常经营,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审核, (略) 页打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祥 (略)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投标人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鸿祥 (略) *@*63.com进行邮箱报名(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进行确认。(如因未电话确认导致报名未成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鸿祥 (略) (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和平 (略) 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盛 (略) 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 (略) 账号:*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馥、于涛 电话:024-* |
项目概况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001 项目名称: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预算金额:*.43元 最高限价:*.43元 采购需求: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正常经营,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审核, (略) 页打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祥 (略)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投标人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辽宁鸿祥 (略) *@*63.com进行邮箱报名(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进行确认。(如因未电话确认导致报名未成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鸿祥 (略) (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总工会 地址: (略) 和平 (略) 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祥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盛 (略) 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 (略) 账号:*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馥、于涛 电话: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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