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督导检查及诊断复核车辆租赁比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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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督导检查及诊断复核车辆租赁比价招标公告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督导检查及诊断复核项目车辆租赁项目比价公告

(略) (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督导检查及诊断复核项目车辆租赁 (略) 内比价采购, (略) 比价小组对主要技术参数同等条件下的报价进行价格比选,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开展,提高患者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治疗与管理。 (略) (略)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执行办公室拟开展社会辅助用车服务车辆租赁采购,租赁车型为7人座商务轿车(包含汽车驾驶员)。

二、技术要求

(一)竞标要求

1.服务商需提供近三年内为五家省、市政府部门(包含政府事业单位)有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2.服务商需提供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资质入围合同原件》。

3. (略) 与《 (略) (略) 中标通知书原件》。

4. (略) 化管理,采用公司化经营方式, (略) 营业执照副本。

(二)车辆要求

1.服务商所提供车辆购置日期必须是2019年1月(含)以后,车况良好,设备完好,证件齐全有效。

2.服务商需承担单日租金报价(包含租赁车辆在行驶中所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费、维护费、修理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工资以及午餐费等所有费用)。

3.服务商需提供车辆保险费用(租赁车辆三责是*元以上的,单车投保人数必须为全员投保,需出具相应的保单证明材料)。

4.采购人在向服务商支付合同价款前,服务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作为报销依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相关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驾驶员要求

1.服务商委派的驾驶员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采购人不承担对委派驾驶员基于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相关义务。

2.服务商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车车辆要求的合格人员。

3.服务商委派的驾驶员需具有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照,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服从调派;年龄 25-55 周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安全行驶*公里或持证5年以上(需提供驾驶证明),熟悉交通法规,诚实可信,不能有吸毒史和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执行力;服务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配合调度,服务意识好。

4.服务商需管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得从事违法和有损于采购人声誉及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严格执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遇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6.出车期间,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协议约定的其他要求。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8日到2024年12月1日。

四、车辆租赁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1

7人座

商务轿车

1.标配以上为自动挡,2.车辆内外干净整洁,3.具有良好的空调及暖风设备。

五、服务要求

1.选派专门联系人负责用车联络。

2.出车期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驾驶员需着装干净、整洁。

3.用车期间,如果需要临时紧急加派车辆,采购人口头或书面发出订单需求后,服务商须快速响应,在2小时之内到达服务地点。

4.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用车时间、地点、车型等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一次迟到给予严肃警告,两次以上者采购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5.服务商必须承诺没有拖欠驾驶员工资。

六、服务地区

(略) 三县五区(不含兰州新区)、包含(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西固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区域)。

七、报价清单

序号

车 型

租赁单价

(单次/元)

区 域

1

7人座商务车

1050

永登县、榆中县、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

2

7人座商务车

1000

皋兰县、红古区、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

3

7人座商务车

700

西固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

备注:由于各县区地域分布不同,距离差异较大,现分成三部分报价,本次报价只是各县、区单次用车的租赁单价,实际费用按用车次数确定,每月结算一次。

八、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总价。

2、报价包括负责对相关服务的配送及验收所有费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4、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

(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

(4)采购需求响应表。

(5)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

十、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 日12:00

2、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 日14:30

3、报名邮箱:*@*63.com(报名项目、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4、报价函递交地点: (略) (略)

5、联系方式:**老师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督导检查及诊断复核项目车辆租赁项目比价公告

(略) (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督导检查及诊断复核项目车辆租赁 (略) 内比价采购, (略) 比价小组对主要技术参数同等条件下的报价进行价格比选,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开展,提高患者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合理的治疗与管理。 (略) (略)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执行办公室拟开展社会辅助用车服务车辆租赁采购,租赁车型为7人座商务轿车(包含汽车驾驶员)。

二、技术要求

(一)竞标要求

1.服务商需提供近三年内为五家省、市政府部门(包含政府事业单位)有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2.服务商需提供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社会辅助用车服务资质入围合同原件》。

3. (略) 与《 (略) (略) 中标通知书原件》。

4. (略) 化管理,采用公司化经营方式, (略) 营业执照副本。

(二)车辆要求

1.服务商所提供车辆购置日期必须是2019年1月(含)以后,车况良好,设备完好,证件齐全有效。

2.服务商需承担单日租金报价(包含租赁车辆在行驶中所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费、维护费、修理费、停车费、洗车费、驾驶员工资以及午餐费等所有费用)。

3.服务商需提供车辆保险费用(租赁车辆三责是*元以上的,单车投保人数必须为全员投保,需出具相应的保单证明材料)。

4.采购人在向服务商支付合同价款前,服务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作为报销依据。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相关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驾驶员要求

1.服务商委派的驾驶员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采购人不承担对委派驾驶员基于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相关义务。

2.服务商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车车辆要求的合格人员。

3.服务商委派的驾驶员需具有与所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照,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服从调派;年龄 25-55 周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安全行驶*公里或持证5年以上(需提供驾驶证明),熟悉交通法规,诚实可信,不能有吸毒史和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执行力;服务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配合调度,服务意识好。

4.服务商需管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得从事违法和有损于采购人声誉及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严格执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遇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6.出车期间,严禁出私车或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协议约定的其他要求。

三、服务期限

2024年10月8日到2024年12月1日。

四、车辆租赁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1

7人座

商务轿车

1.标配以上为自动挡,2.车辆内外干净整洁,3.具有良好的空调及暖风设备。

五、服务要求

1.选派专门联系人负责用车联络。

2.出车期间,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驾驶员需着装干净、整洁。

3.用车期间,如果需要临时紧急加派车辆,采购人口头或书面发出订单需求后,服务商须快速响应,在2小时之内到达服务地点。

4.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用车时间、地点、车型等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一次迟到给予严肃警告,两次以上者采购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5.服务商必须承诺没有拖欠驾驶员工资。

六、服务地区

(略) 三县五区(不含兰州新区)、包含(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西固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区域)。

七、报价清单

序号

车 型

租赁单价

(单次/元)

区 域

1

7人座商务车

1050

永登县、榆中县、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

2

7人座商务车

1000

皋兰县、红古区、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

3

7人座商务车

700

西固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境内的社区、乡镇及行政村。

备注:由于各县区地域分布不同,距离差异较大,现分成三部分报价,本次报价只是各县、区单次用车的租赁单价,实际费用按用车次数确定,每月结算一次。

八、相关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总价。

2、报价包括负责对相关服务的配送及验收所有费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4、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

(3)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询价函第二项【相关要求】)。

(4)采购需求响应表。

(5)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每页必须加盖公章并密封。

十、其他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 日12:00

2、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 日14:30

3、报名邮箱:*@*63.com(报名项目、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4、报价函递交地点: (略) (略)

5、联系方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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