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13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18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腾昇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001 | SNXZFHCXJSJ* | 工程-施工 | *.94(元) |
公告内容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SNXZFHCXJSJ*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进行交易”的规定,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在“甘 (略) ( (略) )”发布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 项目概况
1.1该项目设*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94元。
1.2建设地点:肃南县;
1.3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1.4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众诚 (略) 、肃南裕固族 (略) (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3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2020)5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取消“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取消后,施工 (略) 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 (略) 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n]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2.7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在竞价结束后3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3.竞价起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09月13日09:00—2024年09月18日17:00。
4.竞价地点: (略) (略) (略) http://**: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竞价方式:投标人所报价格必需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且资格条件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人为本次项目的拟中标单位;
6.招标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原肃南县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人:郎冬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腾昇 (略)
办公地址: (略) 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
联 系 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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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13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18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腾昇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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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001 | SNXZFHCXJSJ* | 工程-施工 | *.94(元) |
公告内容
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SNXZFHCXJSJ*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 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进行交易”的规定,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在“甘 (略) ( (略) )”发布招标公告,实现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 项目概况
1.1该项目设*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完成肃南县城区夹心滩公园喷泉等公用设施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94元。
1.2建设地点:肃南县;
1.3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1.4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众诚 (略) 、肃南裕固族 (略) (略)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3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2020)5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取消“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取消后,施工 (略) 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 (略) 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甘肃”网站http://**.cn]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2.7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在竞价结束后3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3.竞价起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09月13日09:00—2024年09月18日17:00。
4.竞价地点: (略) (略) (略) http://**: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5.竞价方式:投标人所报价格必需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且资格条件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人为本次项目的拟中标单位;
6.招标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原肃南县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人:郎冬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腾昇 (略)
办公地址: (略) 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
联 系 人: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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