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采购排污许可证审核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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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采购排污许可证审核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 *c4-aa9e-4a2e-864b-47926e39da30 2024/09/18 17:00 寿县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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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为提升我县排污许可证审核发证程序规范性和质效性,我局拟采购排污许可审核第三方技术服务,现向贵单位进行询价,以便我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和要求介绍如下:

一、工作内容

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服务要求: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各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可行性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有关培训会议。

排污许可证监管工作技术服务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监管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为排污许可“全覆盖”情况检查等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采购需求

1.服务时间: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2.最高限价:重点管理单位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评估2000元/个,简化管理单位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评估1350元/个;年度服务保障费用控制价不超过15万元,以总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服务期满按核发排污许可数量计算年度服务费用,费用低于中标价格的,按中标价支付;费用超过中标价格的,按统计结果支付费用。

3.中标供应商应具有从事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的工作经验。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其中人员构成分别不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核心技术人员3人、其他技术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核心技术人员应当全部持有环境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

4.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不少于一年的正式劳动合同,项目组成的人员服务期内离职率不超过20%,如有人员岗位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提供承诺函);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一名人员驻点办公(办公地点: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驻点人员需通过采购人员面试和业务基本测试,测试3次不合格的视为废标处理。

5.限制性要求:中标供应商及职工不得在项目开展期间承担、参与本阶段寿县企业委托的排污许可证填报服务。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外泄相关信息。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6.服务期间、服务期满后,因后续工作涉及排污许可审核相关内容衔接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7.采购人成立的排污许可技术审核组对全年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工作质量总体把控验收。

8.其他技术服务等。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对服务工作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第二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传真或扫描件)方式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4.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资料。

5.供应商报价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 系 人:王永红

电 话:0554-*

邮寄地址: (略) 寿县城投大厦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4年9月6日

, (略) ,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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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为提升我县排污许可证审核发证程序规范性和质效性,我局拟采购排污许可审核第三方技术服务,现向贵单位进行询价,以便我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和要求介绍如下:

一、工作内容

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服务要求: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各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可行性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有关培训会议。

排污许可证监管工作技术服务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监管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为排污许可“全覆盖”情况检查等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采购需求

1.服务时间: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2.最高限价:重点管理单位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评估2000元/个,简化管理单位排污许可核发技术评估1350元/个;年度服务保障费用控制价不超过15万元,以总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服务期满按核发排污许可数量计算年度服务费用,费用低于中标价格的,按中标价支付;费用超过中标价格的,按统计结果支付费用。

3.中标供应商应具有从事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的工作经验。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其中人员构成分别不少于项目负责人1人、核心技术人员3人、其他技术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核心技术人员应当全部持有环境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本项目配备人员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

4.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且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不少于一年的正式劳动合同,项目组成的人员服务期内离职率不超过20%,如有人员岗位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且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提供承诺函);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一名人员驻点办公(办公地点: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驻点人员需通过采购人员面试和业务基本测试,测试3次不合格的视为废标处理。

5.限制性要求:中标供应商及职工不得在项目开展期间承担、参与本阶段寿县企业委托的排污许可证填报服务。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外泄相关信息。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6.服务期间、服务期满后,因后续工作涉及排污许可审核相关内容衔接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7.采购人成立的排污许可技术审核组对全年排污许可技术审核工作质量总体把控验收。

8.其他技术服务等。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对服务工作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第二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传真或扫描件)方式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4.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资料。

5.供应商报价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寿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 系 人:王永红

电 话:0554-*

邮寄地址: (略) 寿县城投大厦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4年9月6日

, (略) ,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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