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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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采购单位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将乐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17:1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冯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冯*

项目概况

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将招【2024】030号

项目名称: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元)

1

1-1

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1(项)

*

*

7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满一年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上应当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证明: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农业部门高级职称)及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必须是供应商单位自有人员,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体证明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红火蚁动态清零的防控项目业绩1份(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必须为一次性通过验收,且防治效果达100%,及与项目相呼应获得业主满意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自有的小车2辆、植保无人机(药剂播撒器)设备数量1台及植保无人机转运车辆即货车或皮卡1辆(投标人需提供发票、购销合同、转账记录、设备合格证证明资料复印件)。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盖章。(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方式:线下购头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小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冯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服务/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采购单位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将乐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17:1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冯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冯*

项目概况

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亿达将招【2024】030号

项目名称: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元)

1

1-1

2024年将乐县红火蚁专业化防治项目(二次)

1(项)

*

*

7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满一年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上应当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业绩证明: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农业部门高级职称)及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必须是供应商单位自有人员,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体证明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绩: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红火蚁动态清零的防控项目业绩1份(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必须为一次性通过验收,且防治效果达100%,及与项目相呼应获得业主满意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自有的小车2辆、植保无人机(药剂播撒器)设备数量1台及植保无人机转运车辆即货车或皮卡1辆(投标人需提供发票、购销合同、转账记录、设备合格证证明资料复印件)。 (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盖章。(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方式:线下购头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华虹科技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小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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