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18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编号:*-003
2.2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名称: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城关镇三官村、 (略) 村两处公 (略) 面、围墙及树池、电动车棚、给排水、电气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涉及9栋楼,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院面硬化2169.19平方米,沥青铺油7767.88平方米,原有围墙亮化738.30平方米。树池拆除新建47座,新建围墙8.00米:铁艺门1座,新建排水渠75.00米,新建带盖明沟排水 210.00米,集水井1座,双壁波纹管17.00米。新增微型消防站7座。路缘石拆除更换189.11米。停车位标线220.00平方米。大门口排水渠盖板拆除更换20.00米。一、二、三号楼新增电动车车棚450.00平方米。七号楼后新增彩钢棚380平方米。室外给排水改造1项,室外电气改造1项。
2.5建设地点:康县城关镇三官村、 (略) 村。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资金来源:县政府自筹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 (略) 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小区七号楼2单元603室。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注册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资料概不退还,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武都区泰和丽景7号楼2单元603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 (略) (http://**.cn)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 (略) 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小区七号楼2单元603室
联系人:王爱霞
联系电话:*
八、监督单位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939-*
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18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编号:*-003
2.2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项目名称:康县公租房维修改造工程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城关镇三官村、 (略) 村两处公 (略) 面、围墙及树池、电动车棚、给排水、电气等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涉及9栋楼,总建筑面积*.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院面硬化2169.19平方米,沥青铺油7767.88平方米,原有围墙亮化738.30平方米。树池拆除新建47座,新建围墙8.00米:铁艺门1座,新建排水渠75.00米,新建带盖明沟排水 210.00米,集水井1座,双壁波纹管17.00米。新增微型消防站7座。路缘石拆除更换189.11米。停车位标线220.00平方米。大门口排水渠盖板拆除更换20.00米。一、二、三号楼新增电动车车棚450.00平方米。七号楼后新增彩钢棚380平方米。室外给排水改造1项,室外电气改造1项。
2.5建设地点:康县城关镇三官村、 (略) 村。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资金来源:县政府自筹资金。
2.8标段划分:本项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 (略) 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小区七号楼2单元603室。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均须注册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所提交资料概不退还,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武都区泰和丽景7号楼2单元603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 (略) (http://**.cn)上发布。对 (略) 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 (略) 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武都区东江泰和丽景小区七号楼2单元603室
联系人:王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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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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