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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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略)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4CS-0828

2、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4(万元)

5、最高限价:16.4(万元)

6、采购需求: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查询《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有供应商注册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http:///         () http://**     (湖北 (略) 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温泉滨河西街17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15-*、*


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 (略) (略)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Y-2024CS-0828

2、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4(万元)

5、最高限价:16.4(万元)

6、采购需求: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查询《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有供应商注册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下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营业执照副本。(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湖北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http:///         () http://**     (湖北 (略) 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温泉滨河西街17号

联系方式:0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通讯地址: (略) 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联系方式: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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