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线上征集供应商入库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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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线上征集供应商入库公告招标公告



因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线上征集供应商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对象及方式

1.征集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30日。供应商须在2024年9月30日17点30分前完成入库申请。

2.征集对象:未在“ (略) 港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入库的潜在供应商。

3.征集方式:网上申请。各潜在供应 (略) 港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及入库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征集供应商库的类别、序列

本次线上征集的供应商库分为6个类别,共43个序列,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要求和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库别及序列,类别及序列情况见附件2。

三、入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信息。

2.工程分包、专项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类别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非自然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投资的无需上传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民营企业)投资的须上传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实缴注册资本金需满足《合格供应商入库条件表》要求(附件2)。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任一:①市场 (略) 章程中关于实缴金额的认定;②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关于实缴金额的认定;③股东出资凭证(银行回执单);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及天眼查等官方网站关于实缴金额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业绩条件需满足《合格供应商入库条件表》的要求(附件2)。

5.供应商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上级单位 (略) 内的经销资格或禁 (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四、入库须知

1.为提高供应商库的专业化,潜在供应商在选择类别及序列提交申请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申请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项分包4个类别的供应商,不得同时选择材料采购类及服务类别提出申请;

(2)选择材料采购类及服务采购类两个类别的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类别中的序列,不得同时选择另一类别及序列;

(3)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专项分包4个类别(1-37序列)中,供应商根据自身优势及资质能力,最多可选择工程分包类2个序列、专业分包类2个序列、劳务分包类3个序列及专项分包类1个序列同时提出申请;

(4)材料采购及服务2个类别(38-49序列)中,供应

商可根据自身优势和业务范围,每个类别最多可同时选择2个序列提出申请。

2.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时间要求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对应的工作内容需与选择的序列专业相匹配(同一业绩适用不同类别及序列时,业绩可重复使用);每个序列对应的业绩数量最少提供1个,最多提供3个,超出3个的业绩以前三个为准;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供应商合法营业范围以及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获准生产、销售的许可证书等,需和申请入库的类别、序列相匹配。

4.供应商入库申请佐证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辨,因无法辨识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入库应上传的佐证材料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2.供应商入库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3.供应商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5);

4.供应商入库委托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

5.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

6.供应商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8.1);

7.供应商申请序列对应业绩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2);

8.供应商履约信誉承诺表(格式见附件9)。

六、其他

1.线上入库申请截止后,公司对申请入库的供应商按合格准入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平台会实时推送至各供应商。

2.在办理注册及申请入库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下方电话咨询。

联系人:黄工(0791-*)

平台客服咨询:*-5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因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线上征集供应商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对象及方式

1.征集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30日。供应商须在2024年9月30日17点30分前完成入库申请。

2.征集对象:未在“ (略) 港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入库的潜在供应商。

3.征集方式:网上申请。各潜在供应 (略) 港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及入库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征集供应商库的类别、序列

本次线上征集的供应商库分为6个类别,共43个序列,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要求和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库别及序列,类别及序列情况见附件2。

三、入库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基本账户信息。

2.工程分包、专项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类别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为非自然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投资的无需上传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民营企业)投资的须上传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实缴注册资本金需满足《合格供应商入库条件表》要求(附件2)。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任一:①市场 (略) 章程中关于实缴金额的认定;②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关于实缴金额的认定;③股东出资凭证(银行回执单);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及天眼查等官方网站关于实缴金额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业绩条件需满足《合格供应商入库条件表》的要求(附件2)。

5.供应商近三年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上级单位 (略) 内的经销资格或禁 (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四、入库须知

1.为提高供应商库的专业化,潜在供应商在选择类别及序列提交申请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申请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专项分包4个类别的供应商,不得同时选择材料采购类及服务类别提出申请;

(2)选择材料采购类及服务采购类两个类别的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类别中的序列,不得同时选择另一类别及序列;

(3)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专项分包4个类别(1-37序列)中,供应商根据自身优势及资质能力,最多可选择工程分包类2个序列、专业分包类2个序列、劳务分包类3个序列及专项分包类1个序列同时提出申请;

(4)材料采购及服务2个类别(38-49序列)中,供应

商可根据自身优势和业务范围,每个类别最多可同时选择2个序列提出申请。

2.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时间要求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对应的工作内容需与选择的序列专业相匹配(同一业绩适用不同类别及序列时,业绩可重复使用);每个序列对应的业绩数量最少提供1个,最多提供3个,超出3个的业绩以前三个为准;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3.供应商合法营业范围以及相关的资质资格证书、获准生产、销售的许可证书等,需和申请入库的类别、序列相匹配。

4.供应商入库申请佐证资料须为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辨,因无法辨识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入库应上传的佐证材料

1.供应商入库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2.供应商入库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3.供应商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5);

4.供应商入库委托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

5.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

6.供应商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8.1);

7.供应商申请序列对应业绩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2);

8.供应商履约信誉承诺表(格式见附件9)。

六、其他

1.线上入库申请截止后,公司对申请入库的供应商按合格准入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平台会实时推送至各供应商。

2.在办理注册及申请入库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下方电话咨询。

联系人:黄工(0791-*)

平台客服咨询:*-5

(略) (略)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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