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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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书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2月22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2

项目预算

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180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80

项目资金来源:信息化建设

3

项目采购

内容

服务内容: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包括:系统架构优化升级、纳税人端应用优化升级、税务管理端应用优化升级、税务决策端应用优化升级。

4

项目实施

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16个月

5

项目实施

地点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办公区

6

项目实施

范围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7

项目相关

单位

需求部门:纳税服务处

验收部门: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信息中心

8

采购意向

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4年 7 月 18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

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项目联系人:胡鹃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0791-*、*

备注:此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略) 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于2019年9月完成验收并上线,主要功能包括排队及预约服务子系统、办税服务工作平台子系统、全程监控预警处置子系统、决策分析和大屏展示子系统、纳税服务画像子系统、绩效管理子系统等。系统按照“省级集中、外网+内网”的模式部署,通过对接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微信公众号等系统,汇聚统计分析各类办税服务工作数据、业务数据、行为数据,为办税服务场所平稳有序运行提供了保障。

随着金税四期上线推广以及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推进,现有的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亟需对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进行进一步优化升级,适应以金四为核心的智慧税务下的精细服务和精准监管要求。一是要重新对接实体办税厅、新电局、征纳互动服务、自助办税终端、12366热线、赣税行(微信)、支付宝赣服通等对外服务渠道,以及核心征管系统、统一身份管理系统等业务办理平台,整合融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功能(跨平台自助办税管理系统、容缺服务系统、限时办结管理平台),确保数据全量、实时采集聚集。二是以解决长期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税收营商环境的问题和推进办税服务转型升级为导向, (略) 先 (略) 工作实际,深化云计算、大数据、新兴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质生产力信息化应用,对现有功能模块进行场景式优化升级和整合融合,通过对税费服务数据、行为、流程进行全面系统采集和分析,精准定位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改进服务质效,为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办税服务厅精细管理、资源合理调配、领导决策等提供大数据支撑与合理化建议,真正做到有用、能用、好用。

(二)项目内容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包括:系统架构优化升级、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

1.系统架构优化升级内容包括:应用架构升级、数据架构升级。

2.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内容包括:预约办税渠道引导、智能导办、纳税人税费诉求收集、好差评系统升级等功能。

3.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内容包括:综合展示、实时监控、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智慧税务、系统管理等。将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整合至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其中包括限时办结系统、跨平台自助办税系统、容缺管理系统等,实现系统的集成和资源整合。

4.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内容包括:税费诉求分析应用、纳税人行为分析、省局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及新媒体工作室建设。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备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特殊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供应商还应符合如下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本项目为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无产品资质要求。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业务和技术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技术规范,提出详细的项目需求理解、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验收方案,并响应相关服务要求,满足系统优化升级、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项目需求

投标人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工作,提供系统架构优化升级、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

(一)系统架构优化升级需求

本项目从应用架构、数据架构两方面进行升级,通过全面对接实体办税厅、新电局、征纳互动服务、自助办税终端、12366热线、赣税行(微信)、支付宝赣服通等对外服务渠道,以及核心征管系统、统一身份管理系统,整合融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跨平台自助办税管理系统、容缺服务系统、限时办结管理平台)等业务办理平台,实现对纳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体系支撑用。

1.应用架构升级需求

从传统应用架构向微服务架构进行升级,实现前后台分离,提供面向多端的支撑能力,提升系统稳定性、系统流畅性、运维效率以及资源利用率。

★2.数据架构升级需求

投标人需对接江西大数据智慧平台和慧办平台,引入大数据平台MPP数据库,借助江西大数据智慧平台数据分析能力优势,打造包含电子税务局(含地方特色)、慧办平台、征纳互动服务、发票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数据的纳税服务信息库,提供快、准、真、全、智的纳税服务数据应用服务。通过系统架构优化升级,任何层级和时间维度查询结果时长以分钟级来计算,各 (略) 跨年度数据查询不超过1分钟。

3.数据字典需求

投标人需构建数据字典工具,规范数据指标口径,指标按照“定义-审核-数据验证-验证确认-发布”流程进行生成。各查询统计分析模块从指标库中选取不同指标组合定义功能,确保不同模块相同指标统计口径一致,同时随着数据分析功能不断变化,如原本功能存在不满足当前变化的需求,只需重新定义指标口径,无需重新开发。

4.数据保真需求

通过事前规范,事后异常数据分析,与大数据智慧平台业务数据、电子税务局、政务服务平台、税务APP、赣服通等各渠道业务数据比对分析,采取负向考核机制等措施保障排队叫号数据真实性,为后续绩效考核提供真实的数据基础。

5.页面体验优化需求

提升页面加载速度,优化前端性能。改善用户界面设计,设计更新,包括但不限于布局、色彩、图标、字体等,增强视觉吸引力。优化用户体验设计,包括用户流程、信息架构、交互设计等,提高易用性。

6.数据服务需求

将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产生的数据按指标定义方式进行封装,以数据服务方式向江西大数据智慧平台提供,提供的数据指标如,各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情况,非接触办税业务量占比,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开通率,各渠道办理评价满意度,预警提醒量,预约量等。

★(二)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需求

本项目需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接电子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12366知识库、征纳互动知识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赋能税费服务职能转型,为纳税人营造智能便捷的办税缴费环境。

1.预约办税

预约办税功能嵌入新电局、赣税行(微信)、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办税缴费渠道。

提供税费办理地点和人流量查看、选择、预约,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电子表单预填、税费办理所需资料上传(需加盖纳税人电子印章)、资料线上预审等功能;资料预审发现可从线下转线上办理的,通过赣税行或短信等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路径、操作指南和链接;资料预审未通过的,通过赣税行或短信等渠道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预约模块查看未通过的原因。

预约完成后生成二维码,凭此二维码进厅签到、预填电子表单并打印,办税窗口扫描二维码可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并直接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填充,还可以带出纳税人预约事项、电子表单、已上传涉税所需资料等信息。

2.纳税信用预警提醒

依托行为洞察理念,分析纳税人诉求,围绕纳税人登记、申报、缴款、发票、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关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对应的各涉税事项,构建纳税信用潜在失信风险和信用评价扣分场景,制定场景化自动触发提示提醒精准推送策略,通过核心征管系统取数,筛选出纳税信用风险点,实时向赣税行(微信)、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推送预警提醒信息,在预约、排队取号、自助办税终端中增加纳税信用预警提醒,在自助办税终端增加纳税信用风险体检报告检测和查询功能,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纠纷、事后修复。

3.好差评系统升级

实现新电局好差评数据对接、12366热线渠道好差评数据对接、自助办税渠道好差评数据对接;实现窗口评价器好差评升级;探索实现征纳互动服务好差评数据对接。

★(三)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需求

通过优化升级和新增相关功能模块,整合融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全面对接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征纳互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赣税行(微信)、核心征管系统等,读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费办理数据,实现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各环节的精细化监管,对办税服务场所现场科学管理,对税务工作人员服务质效科学评价,实现对潜在风险的及时发现和服务潜力的挖掘。

1.综合展示

通过集成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含地方特色)、慧办平台、征纳互动服务、发票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数据, (略) 、市、县、基层分局四个层级,以及年、月、日三个时间维度,通过数据、图表等多种方式直观展示办税服务总体情况、工作数据和服务质效。

2.实时监控

通过对排队叫号、硬件资源、业务受理及服务对象、营商环境、服务质效等对象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办税服务场所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控。同 (略) 所有办税服务场所进行视频监控和预警提醒。

优化升级预警管理功能,将原预警管理功能整合进实时监控模块,完善智能预警体系建设,新增预警功能手机端运用,实现多端分级分类预警推送。

整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限时办结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功能,整合优化“好差评”数据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功能,整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中自助办税终端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功能。

新增伴随式、无感式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数据实时监控功能。

3.统计分析

汇聚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税务APP、 (略) 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自助终端和办税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各办税渠道数据,实现按单位、按渠道、按业务类型等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地分析展示纳税人端、税务管理端、税务决策端各类业务数据、工作数据、预警数据和提示提醒数据,支持横向对标比对分析,揭示各单位、各服务渠道服务与管理质效。

优化升级“非接触式”税费办理率指标模型及取数口径,动态更新满意度、营商环境等指标,自动生成纳税服务数据分析报告,客观体现办税服务场所工作实际情况及管理水平,提出资源调整优化建议。新增征纳互动服务、电话互动、精准推送、12366热线等工作数据和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效能比对,综合反映各单位服务纳税人质效和能力,以及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型升级质效。

优化办税服务资源统计报表功能,自动、准确、 (略) 办税服务场所、人力、财物资源,自动形成时点数据和报表。

整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限时办结、容缺办理等统计功能。根据税务总局“服务监控管理系统”好差评数据统计分析模块功能,整合优化现有好差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新增非叫号业务量统计。针对部分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室不使用排队叫号系统,无法直接统计窗口业务办理量的情况,开发业务洞察引擎组件,当窗口人员通过可信系统登录核心征管、慧办平台等业务系统时,组件开始进行深度监控,实时捕捉并智能解析用户操作行为,通过行为洞察技术自动识别办理业务情况,形成各窗口业务办理类型、业务办理量、业务办理时长等详细信息,为后续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新增优化营商环境质效分析。 (略) 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税务专区、外设终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渠道的办税行为数据分析,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新增银税互动质效分析需求。通过对中小微企业银税互动贷款数据分析,从地区、行业、经营范围等多维度建立数据模型,动态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精准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略) 场主体经济发展。

新增渠道消息查阅率分析。通过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短信、赣税行(微信)等渠道推送能力分析,基于纳税人办税行为洞察,选择最合适的渠道推送预警提醒信息。通过对渠道消息查阅数据的分析,动态精准掌握纳税人缴费人消息查阅情况,有助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新增伴随式、无感式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4.绩效评价

优化绩效管理功能,将新服务模式引入绩效评价范畴,着重对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成效进行绩效排名, (略) 、市、县(区)、基层分局四个层级,年、月、日三个时间维度,通过客观数据实现对各单位、各窗口工作人员全方位、多角度精准统计和评分排名,以促进纳税服务和工作管理的高效、公正和透明。

新增办税服务场所或办税服务工作人员管理水平、服务质效比对功能,根据查询条件,实现两个及以上场所或人员管理水平、服务质效的画像生成和研判分析比对,找出工作差距,挖掘服务特色和亮点,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管理。

5.智慧办税服务厅

新增智慧办税厅管理模块,以“一体化、集约化、智能化”为原则, (略) 智慧办税服务厅提供统一权限管理、基础信息管理、设备运维及日常管理工作、实时监控、远程应急响应预警等,保障智慧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行服务。同时,对智慧办税厅的咨询记录数据、办税行为数据、办税业务数据进行监控、分析运用和立体画像,提升智慧办税效能。

6.办税厅现场管理手机端应用

新增办税服务场所管理员提供移动端管理应用,实现对办税场所运行全面监控、资源合理调配,为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提供抓手,提供运行监控、资源调配、预警管理、数据展示等功能。

7.涉税中介管理

日常监管功能。科学洞察涉税中介纳税遵从、办税特点、代理业务等情况,实现涉税中介的动态监测和精准画像,生成单户和全景分析图表。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的日常监管服务。通过对核心征管系统涉税中介数据挖掘,形成实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名中介机构委托企业、疑似中介机构、疑似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单等。

专业化管理功能。根据数据挖掘结果,对名单中的涉税中介机构发起任务流,主要包括未办理行政登记、未实名采集委托代理协议、疑似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单,供主管税务机关责任部门对名单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予以标记,并对任务进行反馈跟踪。根据下发任务的需要,向纳税人发送完成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从业人员信息采集与变更等提醒信息。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人员查询、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查询、委托方查询功能,进行业务处室和区局间的信息共享。

8.综合管理

新增学时学、日常练、定期考、年度评等人才培育要求定制相关功能模块,对每个大班制 (略) 税务局进行竞争性管理,营造“比学赶超、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的良性成长氛围。

优化纳税服务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从采购、分配、实施、运行、报废等全流程管理,最终形成设备画像,实现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运维巡检,服务工单流转等功能,全程在线可视化,对故障、报修等解决时效进行跟踪管理,支持生成运维服务台账及报告。整合纳税服务集成智慧平台,将自助办税终端服务资源、日常运维等纳入纳税服务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范畴。

优化系统管理:功能菜单管理以及机构设置、人员设置、岗责设置等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平台能力展示:前台应用能力展示页面:展示平台功能使用及运行情况,展示内容包括办税服务资源管理、智能监控、智能预警、信息发布、可视化大屏、智能画像等;中台支撑能力展示页面:展示平台接口服务开发情况及对外支撑情况,展示内容包括接口类型、接口调用情况、接口支撑服务运行情况等;后台数据治理展示页面:展示平台涉及数据同步、上传及处理情况,展示内容包括平台采集排队叫号数据、预约数据、自助办税终端数据、12366服务热线数据、征纳互动服务数据、新电局办税数据等采集处理情况,排队叫号数据、自助办税终端数据上传总局情况等。

★(四)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需求

通过搭建纳税服务驾驶舱,释放大数据、AI价值,实现对纳税服务全方位动态监控、指挥、决策提供支撑与建议。

1.税费诉求分析应用

构建税费诉求管理“信息化收集+智能化分析”模式,实时汇聚征纳互动服务、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投诉、局长信箱、“好差评”差评信息、“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信访、负面舆情,以及纳税人意见建议等数据,运用大模型技术,实现从数据导入到热点诉求抓取的全流程自动运行,找准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开展深层次原因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纳税人行为分析

通过抓取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电子税务局工作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对纳税人行为和需求进行分析,重点对线下税费事项办理热点,以及线上渠道可办理仍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纳税人群体进行多维度原因分析,结合办税服务厅导办人员人工记录,分析出线下办理的原因,从而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积极引导纳税人线上办理,促进网办率提高和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

3.涉税中介数据挖掘分析展示

开展涉税中介数据挖掘,整合涉税中介数据资源,实现数据智能评估分析和便捷统 计查询,形成“涉税中介一户式”“涉税中介从业人员一人式”“主管税务机关一局式”“涉税中介集中监管科专岗干部一员式”展示图表,可视化展示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区域分布、类型分布、行为特点等信息。

4.省局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和新媒体制作室建设需求

(略) 局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和新媒体制作室建设需求,配备高清大屏等设备,配备座椅、投影仪等培训会议用办公设备,配备直播影音设备, (略) 局视频会议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应能够 (略) 办税服务厅实时场景和办税服务运行数据, (略) 局纳税服务条线提供一个集中监控、数据共享、协同会商、联合决策、指挥调度和宣传直播的显示平台。

(五)升级大屏展示系统功能

优化升级大屏展示系统,根据工作实际实现数据自动加工,供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使用。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投标人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实现工期目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开展本项目所有环节的工作,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二)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做好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

投标人需与招标人共同组成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投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投标人需对升级改造(开发、测试等)过程进行管理,制定合理可行的开发计划、测试计划,对开发过程、测试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解决开发、测试过程中的问题,提交完备的开发、测试过程管理文档。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技术需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交付成果应满足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技术需求。

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项目计划、运维月报。

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项目人员管理与保障要求

投标人需做好项目人员管理与保障工作。

1.项目人员管理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不允许兼职),需保证项目经理、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将项目组织及项目组成成员简历提交招标人审核,并需在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人员简历中说明项目人员的数量、类别、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信息,由招标人进行确认。对于招标人认为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投标人需及时对其进行调换,直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为止。

(2)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不经招标人许可随意变更,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投标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在不影响现场服务并且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条件下,方可更换其研究人员。在未获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对项目组成人员进行调换,直到项目结束。

(3)投标人选派的专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合理的工作安排,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

2.项目人员保障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整体项目实施工作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人员资质和能力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或者更换。投标人需将项目组织及项目组成成员简历、劳动合同、2年以上研发工作年限等材料提交采购人审核。

(2)投标人应合理配置项目人员,提供适应本项目各知识层次要求的人员团队组合,团队成员数量应满足项目建设人力要求,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开发、系统测试、上线实施四个类别,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设计开发包括需求分析人员、系统设计人员、软件开发人员,系统测试人员、系统实施人员以及技术服务人员等, (略) 税务局现场软件开发人员不得少于5人,开发人员需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开发技术能力。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须保障 (略) 税务局现场实施,服务过程中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项目实施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在4个月内完成功能开发、系统测试,上线运行,功能验收等。

五、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本项目的验收阶段、验收条件、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提交完整的项目服务验收交付物。

(一)验收主体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相关项目管理及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二)验收时间

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完成和服务期限届满当日,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申请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招标人、投标人需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审核本项目中运维服务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审核运维服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四)验收程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经过招标人或者验收小组验收签字。

(五)验收内容

本项目的验收工作需对国家税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的优化升级情况、实施情况、服务效果等进行全面评审和检验。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听取投标人的项目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系统是否达到项目合同书的各项服务要求。

(3)审核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检验这些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4)根据技术标准、建设规范,检查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系统中发现的缺陷及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系统运行准备工作等情况,确定能否移交投入运行。

(6)检查系统使用操作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其他第三方人员通过培训能否达到熟练进行系统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的程度。审查运维服务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按时按量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与运维服务相关的工作。

(7)投标人应就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招标人的知识转移工作。

★(六)主要交付物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结束时,应及时向招标人交付所有技术成果(包括:可运行系统、源程序、技术文档等),不得直接将该技术成果用于与招标人无关的开发。

文档具体包括以下:

(1)技术文件。系统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2)实施方案。针对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方案。

(3)项目规范制度。针对实施过程中日常管理出具各类规范制度。

(4)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5)过程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

(6)变更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

(7)项目其它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要求

服务期从系统通过上线运行验收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提供现场故障处理、远程支持、电话支持等方式,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1.5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招标人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三)服务方式要求

服务方式包括现场运维、电话等多种方式。投标人有义务遵守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从业安全保密及值班管理规定。

(四)服务人员要求

驻场运维服务人员3人,服务人员须是参与项目开发的核心成员,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所支持项目的原理、操作和功能,熟悉相关业务处理流程和知识,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能力。服务过程中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与招标人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保证招标人信息不被泄露。保密期限不低于1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2)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优化升级服务、运维服务的人员必须与招标人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避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的信息泄露;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4)进入招标人服务地点的人员禁止携带任何移动存储平台进入工作场地,并要求对接触的信息保密。

(5)开发人员、运维服务人员需遵守江西税务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链安全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4)落实安全管控要求。投标人及其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三)失信惩戒

合同期内,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

(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2)违反招标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3)中标方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

(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6)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

(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

(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四)知识转移要求

投标人需将系统的源码及分析说明、底层架构设计、需求分析文档、设计开发理念、部署实施步聚、项目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和经验、运维规划、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等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招标人。

★(五)知识产权要求

招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所有权,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用途。

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招标人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提供服务和运行管理过程中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服务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否则,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来承担。

(六)项目归档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开发测试和上线运行等工作文档按招标人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并提交招标人归档。

(七)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和合理的商业利润。报价条目的费用无论是否已在报价人的报价书中单独列出,均视为在总报价中已包括该报价条目的费用。

中标单位应在提交方案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补费用。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付款,中标人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需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40%,在合同生效并按规定执行6个月后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款在合同履约期满且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中标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中标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招标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争议处理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诉讼应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2月22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有 □无

2

项目预算

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180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80

项目资金来源:信息化建设

3

项目采购

内容

服务内容: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包括:系统架构优化升级、纳税人端应用优化升级、税务管理端应用优化升级、税务决策端应用优化升级。

4

项目实施

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16个月

5

项目实施

地点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办公区

6

项目实施

范围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7

项目相关

单位

需求部门:纳税服务处

验收部门: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信息中心

8

采购意向

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4年 7 月 18 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

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项目联系人:胡鹃 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0791-*、*

备注:此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略) 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于2019年9月完成验收并上线,主要功能包括排队及预约服务子系统、办税服务工作平台子系统、全程监控预警处置子系统、决策分析和大屏展示子系统、纳税服务画像子系统、绩效管理子系统等。系统按照“省级集中、外网+内网”的模式部署,通过对接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微信公众号等系统,汇聚统计分析各类办税服务工作数据、业务数据、行为数据,为办税服务场所平稳有序运行提供了保障。

随着金税四期上线推广以及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推进,现有的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亟需对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进行进一步优化升级,适应以金四为核心的智慧税务下的精细服务和精准监管要求。一是要重新对接实体办税厅、新电局、征纳互动服务、自助办税终端、12366热线、赣税行(微信)、支付宝赣服通等对外服务渠道,以及核心征管系统、统一身份管理系统等业务办理平台,整合融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功能(跨平台自助办税管理系统、容缺服务系统、限时办结管理平台),确保数据全量、实时采集聚集。二是以解决长期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税收营商环境的问题和推进办税服务转型升级为导向, (略) 先 (略) 工作实际,深化云计算、大数据、新兴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新质生产力信息化应用,对现有功能模块进行场景式优化升级和整合融合,通过对税费服务数据、行为、流程进行全面系统采集和分析,精准定位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改进服务质效,为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业务办理、办税服务厅精细管理、资源合理调配、领导决策等提供大数据支撑与合理化建议,真正做到有用、能用、好用。

(二)项目内容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包括:系统架构优化升级、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

1.系统架构优化升级内容包括:应用架构升级、数据架构升级。

2.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内容包括:预约办税渠道引导、智能导办、纳税人税费诉求收集、好差评系统升级等功能。

3.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内容包括:综合展示、实时监控、统计分析、绩效评价、智慧税务、系统管理等。将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整合至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其中包括限时办结系统、跨平台自助办税系统、容缺管理系统等,实现系统的集成和资源整合。

4.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内容包括:税费诉求分析应用、纳税人行为分析、省局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及新媒体工作室建设。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备资质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如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特殊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供应商还应符合如下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本项目为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无产品资质要求。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业务和技术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技术规范,提出详细的项目需求理解、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验收方案,并响应相关服务要求,满足系统优化升级、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项目需求

投标人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工作,提供系统架构优化升级、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

(一)系统架构优化升级需求

本项目从应用架构、数据架构两方面进行升级,通过全面对接实体办税厅、新电局、征纳互动服务、自助办税终端、12366热线、赣税行(微信)、支付宝赣服通等对外服务渠道,以及核心征管系统、统一身份管理系统,整合融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跨平台自助办税管理系统、容缺服务系统、限时办结管理平台)等业务办理平台,实现对纳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体系支撑用。

1.应用架构升级需求

从传统应用架构向微服务架构进行升级,实现前后台分离,提供面向多端的支撑能力,提升系统稳定性、系统流畅性、运维效率以及资源利用率。

★2.数据架构升级需求

投标人需对接江西大数据智慧平台和慧办平台,引入大数据平台MPP数据库,借助江西大数据智慧平台数据分析能力优势,打造包含电子税务局(含地方特色)、慧办平台、征纳互动服务、发票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服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数据的纳税服务信息库,提供快、准、真、全、智的纳税服务数据应用服务。通过系统架构优化升级,任何层级和时间维度查询结果时长以分钟级来计算,各 (略) 跨年度数据查询不超过1分钟。

3.数据字典需求

投标人需构建数据字典工具,规范数据指标口径,指标按照“定义-审核-数据验证-验证确认-发布”流程进行生成。各查询统计分析模块从指标库中选取不同指标组合定义功能,确保不同模块相同指标统计口径一致,同时随着数据分析功能不断变化,如原本功能存在不满足当前变化的需求,只需重新定义指标口径,无需重新开发。

4.数据保真需求

通过事前规范,事后异常数据分析,与大数据智慧平台业务数据、电子税务局、政务服务平台、税务APP、赣服通等各渠道业务数据比对分析,采取负向考核机制等措施保障排队叫号数据真实性,为后续绩效考核提供真实的数据基础。

5.页面体验优化需求

提升页面加载速度,优化前端性能。改善用户界面设计,设计更新,包括但不限于布局、色彩、图标、字体等,增强视觉吸引力。优化用户体验设计,包括用户流程、信息架构、交互设计等,提高易用性。

6.数据服务需求

将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产生的数据按指标定义方式进行封装,以数据服务方式向江西大数据智慧平台提供,提供的数据指标如,各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情况,非接触办税业务量占比,各办税服务厅窗口开通率,各渠道办理评价满意度,预警提醒量,预约量等。

★(二)税费服务应用优化升级需求

本项目需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接电子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12366知识库、征纳互动知识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助办税终端等系统,赋能税费服务职能转型,为纳税人营造智能便捷的办税缴费环境。

1.预约办税

预约办税功能嵌入新电局、赣税行(微信)、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办税缴费渠道。

提供税费办理地点和人流量查看、选择、预约,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电子表单预填、税费办理所需资料上传(需加盖纳税人电子印章)、资料线上预审等功能;资料预审发现可从线下转线上办理的,通过赣税行或短信等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路径、操作指南和链接;资料预审未通过的,通过赣税行或短信等渠道告知纳税人缴费人,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预约模块查看未通过的原因。

预约完成后生成二维码,凭此二维码进厅签到、预填电子表单并打印,办税窗口扫描二维码可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并直接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填充,还可以带出纳税人预约事项、电子表单、已上传涉税所需资料等信息。

2.纳税信用预警提醒

依托行为洞察理念,分析纳税人诉求,围绕纳税人登记、申报、缴款、发票、注销等全生命周期,关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对应的各涉税事项,构建纳税信用潜在失信风险和信用评价扣分场景,制定场景化自动触发提示提醒精准推送策略,通过核心征管系统取数,筛选出纳税信用风险点,实时向赣税行(微信)、短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推送预警提醒信息,在预约、排队取号、自助办税终端中增加纳税信用预警提醒,在自助办税终端增加纳税信用风险体检报告检测和查询功能,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纠纷、事后修复。

3.好差评系统升级

实现新电局好差评数据对接、12366热线渠道好差评数据对接、自助办税渠道好差评数据对接;实现窗口评价器好差评升级;探索实现征纳互动服务好差评数据对接。

★(三)税务管理应用优化升级需求

通过优化升级和新增相关功能模块,整合融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全面对接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征纳互动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赣税行(微信)、核心征管系统等,读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费办理数据,实现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各环节的精细化监管,对办税服务场所现场科学管理,对税务工作人员服务质效科学评价,实现对潜在风险的及时发现和服务潜力的挖掘。

1.综合展示

通过集成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含地方特色)、慧办平台、征纳互动服务、发票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数据, (略) 、市、县、基层分局四个层级,以及年、月、日三个时间维度,通过数据、图表等多种方式直观展示办税服务总体情况、工作数据和服务质效。

2.实时监控

通过对排队叫号、硬件资源、业务受理及服务对象、营商环境、服务质效等对象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办税服务场所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控。同 (略) 所有办税服务场所进行视频监控和预警提醒。

优化升级预警管理功能,将原预警管理功能整合进实时监控模块,完善智能预警体系建设,新增预警功能手机端运用,实现多端分级分类预警推送。

整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限时办结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功能,整合优化“好差评”数据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功能,整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中自助办税终端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功能。

新增伴随式、无感式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数据实时监控功能。

3.统计分析

汇聚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税务APP、 (略) 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自助终端和办税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各办税渠道数据,实现按单位、按渠道、按业务类型等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地分析展示纳税人端、税务管理端、税务决策端各类业务数据、工作数据、预警数据和提示提醒数据,支持横向对标比对分析,揭示各单位、各服务渠道服务与管理质效。

优化升级“非接触式”税费办理率指标模型及取数口径,动态更新满意度、营商环境等指标,自动生成纳税服务数据分析报告,客观体现办税服务场所工作实际情况及管理水平,提出资源调整优化建议。新增征纳互动服务、电话互动、精准推送、12366热线等工作数据和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效能比对,综合反映各单位服务纳税人质效和能力,以及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型升级质效。

优化办税服务资源统计报表功能,自动、准确、 (略) 办税服务场所、人力、财物资源,自动形成时点数据和报表。

整合纳税服务智慧集成平台限时办结、容缺办理等统计功能。根据税务总局“服务监控管理系统”好差评数据统计分析模块功能,整合优化现有好差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新增非叫号业务量统计。针对部分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室不使用排队叫号系统,无法直接统计窗口业务办理量的情况,开发业务洞察引擎组件,当窗口人员通过可信系统登录核心征管、慧办平台等业务系统时,组件开始进行深度监控,实时捕捉并智能解析用户操作行为,通过行为洞察技术自动识别办理业务情况,形成各窗口业务办理类型、业务办理量、业务办理时长等详细信息,为后续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新增优化营商环境质效分析。 (略) 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税务专区、外设终端、“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渠道的办税行为数据分析,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新增银税互动质效分析需求。通过对中小微企业银税互动贷款数据分析,从地区、行业、经营范围等多维度建立数据模型,动态掌握企业经营情况,精准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略) 场主体经济发展。

新增渠道消息查阅率分析。通过新电子税局、征纳互动、短信、赣税行(微信)等渠道推送能力分析,基于纳税人办税行为洞察,选择最合适的渠道推送预警提醒信息。通过对渠道消息查阅数据的分析,动态精准掌握纳税人缴费人消息查阅情况,有助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新增伴随式、无感式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功能。

4.绩效评价

优化绩效管理功能,将新服务模式引入绩效评价范畴,着重对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成效进行绩效排名, (略) 、市、县(区)、基层分局四个层级,年、月、日三个时间维度,通过客观数据实现对各单位、各窗口工作人员全方位、多角度精准统计和评分排名,以促进纳税服务和工作管理的高效、公正和透明。

新增办税服务场所或办税服务工作人员管理水平、服务质效比对功能,根据查询条件,实现两个及以上场所或人员管理水平、服务质效的画像生成和研判分析比对,找出工作差距,挖掘服务特色和亮点,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管理。

5.智慧办税服务厅

新增智慧办税厅管理模块,以“一体化、集约化、智能化”为原则, (略) 智慧办税服务厅提供统一权限管理、基础信息管理、设备运维及日常管理工作、实时监控、远程应急响应预警等,保障智慧办税服务厅的正常运行服务。同时,对智慧办税厅的咨询记录数据、办税行为数据、办税业务数据进行监控、分析运用和立体画像,提升智慧办税效能。

6.办税厅现场管理手机端应用

新增办税服务场所管理员提供移动端管理应用,实现对办税场所运行全面监控、资源合理调配,为管理人员日常管理提供抓手,提供运行监控、资源调配、预警管理、数据展示等功能。

7.涉税中介管理

日常监管功能。科学洞察涉税中介纳税遵从、办税特点、代理业务等情况,实现涉税中介的动态监测和精准画像,生成单户和全景分析图表。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的日常监管服务。通过对核心征管系统涉税中介数据挖掘,形成实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名中介机构委托企业、疑似中介机构、疑似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单等。

专业化管理功能。根据数据挖掘结果,对名单中的涉税中介机构发起任务流,主要包括未办理行政登记、未实名采集委托代理协议、疑似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单,供主管税务机关责任部门对名单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予以标记,并对任务进行反馈跟踪。根据下发任务的需要,向纳税人发送完成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从业人员信息采集与变更等提醒信息。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人员查询、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查询、委托方查询功能,进行业务处室和区局间的信息共享。

8.综合管理

新增学时学、日常练、定期考、年度评等人才培育要求定制相关功能模块,对每个大班制 (略) 税务局进行竞争性管理,营造“比学赶超、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的良性成长氛围。

优化纳税服务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从采购、分配、实施、运行、报废等全流程管理,最终形成设备画像,实现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运维巡检,服务工单流转等功能,全程在线可视化,对故障、报修等解决时效进行跟踪管理,支持生成运维服务台账及报告。整合纳税服务集成智慧平台,将自助办税终端服务资源、日常运维等纳入纳税服务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范畴。

优化系统管理:功能菜单管理以及机构设置、人员设置、岗责设置等用户权限管理功能。

平台能力展示:前台应用能力展示页面:展示平台功能使用及运行情况,展示内容包括办税服务资源管理、智能监控、智能预警、信息发布、可视化大屏、智能画像等;中台支撑能力展示页面:展示平台接口服务开发情况及对外支撑情况,展示内容包括接口类型、接口调用情况、接口支撑服务运行情况等;后台数据治理展示页面:展示平台涉及数据同步、上传及处理情况,展示内容包括平台采集排队叫号数据、预约数据、自助办税终端数据、12366服务热线数据、征纳互动服务数据、新电局办税数据等采集处理情况,排队叫号数据、自助办税终端数据上传总局情况等。

★(四)税务决策应用优化升级需求

通过搭建纳税服务驾驶舱,释放大数据、AI价值,实现对纳税服务全方位动态监控、指挥、决策提供支撑与建议。

1.税费诉求分析应用

构建税费诉求管理“信息化收集+智能化分析”模式,实时汇聚征纳互动服务、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服务投诉、局长信箱、“好差评”差评信息、“影响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信访、负面舆情,以及纳税人意见建议等数据,运用大模型技术,实现从数据导入到热点诉求抓取的全流程自动运行,找准纳税人缴费人热点诉求,开展深层次原因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纳税人行为分析

通过抓取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电子税务局工作数据、业务数据、管理数据,对纳税人行为和需求进行分析,重点对线下税费事项办理热点,以及线上渠道可办理仍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纳税人群体进行多维度原因分析,结合办税服务厅导办人员人工记录,分析出线下办理的原因,从而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积极引导纳税人线上办理,促进网办率提高和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

3.涉税中介数据挖掘分析展示

开展涉税中介数据挖掘,整合涉税中介数据资源,实现数据智能评估分析和便捷统 计查询,形成“涉税中介一户式”“涉税中介从业人员一人式”“主管税务机关一局式”“涉税中介集中监管科专岗干部一员式”展示图表,可视化展示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区域分布、类型分布、行为特点等信息。

4.省局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和新媒体制作室建设需求

(略) 局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和新媒体制作室建设需求,配备高清大屏等设备,配备座椅、投影仪等培训会议用办公设备,配备直播影音设备, (略) 局视频会议系统、腾讯会议系统。监控预警指挥中心应能够 (略) 办税服务厅实时场景和办税服务运行数据, (略) 局纳税服务条线提供一个集中监控、数据共享、协同会商、联合决策、指挥调度和宣传直播的显示平台。

(五)升级大屏展示系统功能

优化升级大屏展示系统,根据工作实际实现数据自动加工,供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使用。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投标人须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进度计划,进行进度控制,实现工期目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开展本项目所有环节的工作,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二)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做好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

投标人需与招标人共同组成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投标人的专职项目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项目管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投标人需对升级改造(开发、测试等)过程进行管理,制定合理可行的开发计划、测试计划,对开发过程、测试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解决开发、测试过程中的问题,提交完备的开发、测试过程管理文档。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技术需求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交付成果应满足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技术需求。

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交项目计划、运维月报。

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项目人员管理与保障要求

投标人需做好项目人员管理与保障工作。

1.项目人员管理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不允许兼职),需保证项目经理、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将项目组织及项目组成成员简历提交招标人审核,并需在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人员简历中说明项目人员的数量、类别、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等信息,由招标人进行确认。对于招标人认为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投标人需及时对其进行调换,直到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为止。

(2)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不经招标人许可随意变更,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责任,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投标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招标人,在不影响现场服务并且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条件下,方可更换其研究人员。在未获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对项目组成人员进行调换,直到项目结束。

(3)投标人选派的专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合理的工作安排,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

2.项目人员保障工作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整体项目实施工作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人员资质和能力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或者更换。投标人需将项目组织及项目组成成员简历、劳动合同、2年以上研发工作年限等材料提交采购人审核。

(2)投标人应合理配置项目人员,提供适应本项目各知识层次要求的人员团队组合,团队成员数量应满足项目建设人力要求,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开发、系统测试、上线实施四个类别,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设计开发包括需求分析人员、系统设计人员、软件开发人员,系统测试人员、系统实施人员以及技术服务人员等, (略) 税务局现场软件开发人员不得少于5人,开发人员需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开发技术能力。本项目实施期间投标人须保障 (略) 税务局现场实施,服务过程中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项目实施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在4个月内完成功能开发、系统测试,上线运行,功能验收等。

五、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本项目的验收阶段、验收条件、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提交完整的项目服务验收交付物。

(一)验收主体

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相关项目管理及验收小组进行最终验收。

(二)验收时间

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完成和服务期限届满当日,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申请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式

招标人、投标人需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审核本项目中运维服务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审核运维服务的合规性和完整性,与合同要求的符合性。

(四)验收程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移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经过招标人或者验收小组验收签字。

(五)验收内容

本项目的验收工作需对国家税 (略) 税务局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的优化升级情况、实施情况、服务效果等进行全面评审和检验。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听取投标人的项目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系统是否达到项目合同书的各项服务要求。

(3)审核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检验这些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

(4)根据技术标准、建设规范,检查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5)检查系统中发现的缺陷及遗留问题的解决情况、系统运行准备工作等情况,确定能否移交投入运行。

(6)检查系统使用操作人员、维护管理人员、其他第三方人员通过培训能否达到熟练进行系统使用操作和维护管理的程度。审查运维服务人员工作主动性,是否按时按量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与运维服务相关的工作。

(7)投标人应就项目实施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招标人的知识转移工作。

★(六)主要交付物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结束时,应及时向招标人交付所有技术成果(包括:可运行系统、源程序、技术文档等),不得直接将该技术成果用于与招标人无关的开发。

文档具体包括以下:

(1)技术文件。系统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2)实施方案。针对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方案。

(3)项目规范制度。针对实施过程中日常管理出具各类规范制度。

(4)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5)过程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

(6)变更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

(7)项目其它文档。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要求

服务期从系统通过上线运行验收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二)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办税服务智能管控平台优化升级,提供现场故障处理、远程支持、电话支持等方式,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1.5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3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招标人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三)服务方式要求

服务方式包括现场运维、电话等多种方式。投标人有义务遵守国家税 (略) 税务局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从业安全保密及值班管理规定。

(四)服务人员要求

驻场运维服务人员3人,服务人员须是参与项目开发的核心成员,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熟悉所支持项目的原理、操作和功能,熟悉相关业务处理流程和知识,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故障处理能力。服务过程中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遵守招标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与招标人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保证招标人信息不被泄露。保密期限不低于1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2)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优化升级服务、运维服务的人员必须与招标人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避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的信息泄露;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4)进入招标人服务地点的人员禁止携带任何移动存储平台进入工作场地,并要求对接触的信息保密。

(5)开发人员、运维服务人员需遵守江西税务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二)供应链安全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4)落实安全管控要求。投标人及其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三)失信惩戒

合同期内,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可要求中标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

(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2)违反招标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3)中标方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

(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6)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

(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

(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四)知识转移要求

投标人需将系统的源码及分析说明、底层架构设计、需求分析文档、设计开发理念、部署实施步聚、项目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和经验、运维规划、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等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招标人。

★(五)知识产权要求

招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所有权,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用途。

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招标人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提供服务和运行管理过程中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服务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否则,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来承担。

(六)项目归档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开发测试和上线运行等工作文档按招标人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并提交招标人归档。

(七)报价要求

投标人报价中应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和合理的商业利润。报价条目的费用无论是否已在报价人的报价书中单独列出,均视为在总报价中已包括该报价条目的费用。

中标单位应在提交方案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补费用。

(八)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次付款,中标人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需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次付款按合同总金额的40%,在合同生效并按规定执行6个月后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款在合同履约期满且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中标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中标方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招标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争议处理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诉讼应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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