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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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松江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对《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进行综合评议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容: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

功能需求:

慰问对象:学校在编教职工81人;储备教师11人。根据活动经费的安排,在编教职工、储备教师本次活动人均不超过500元/人,500×92=46000元。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3.交付地址: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

4.交付日期:2024年9月11日-9月28日

5.采购预算金额:46,000.00元

二、参与谈判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做到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完税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二个网站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6.不存在利益关联方协同参与此次投标行为的声明。

以上提 (略) 公章。

说明: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需求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发布于“ (略) 附属松江实验学校”( (略) 附属松江实验学校网站及学校公示栏),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6:30时,节假日除外),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领取采购需求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2.对采购需求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要求采购方以书面(加盖公章)说明。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2024年9月14日16:30,逾期不再办理。

4.谈判响应文件(*正*副)须胶印装订(活页不符合要求)并密封后,由授权代表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四、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公示期满后以通知为准。

2.谈判地点:公示期满后以通知为准。

届时请参加的合格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谈判会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附属松江实验学校

地址: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

邮编:*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松江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对《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进行综合评议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容:2024年在编教职工十一国庆节慰问活动(实物)。

功能需求:

慰问对象:学校在编教职工81人;储备教师11人。根据活动经费的安排,在编教职工、储备教师本次活动人均不超过500元/人,500×92=46000元。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3.交付地址: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

4.交付日期:2024年9月11日-9月28日

5.采购预算金额:46,000.00元

二、参与谈判的合格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做到响应文件中: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完税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二个网站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6.不存在利益关联方协同参与此次投标行为的声明。

以上提 (略) 公章。

说明: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注: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采购需求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发布于“ (略) 附属松江实验学校”( (略) 附属松江实验学校网站及学校公示栏),凡愿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13:00~16:30时,节假日除外),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领取采购需求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2.对采购需求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9月15日上午11:00前,要求采购方以书面(加盖公章)说明。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2024年9月14日16:30,逾期不再办理。

4.谈判响应文件(*正*副)须胶印装订(活页不符合要求)并密封后,由授权代表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四、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公示期满后以通知为准。

2.谈判地点:公示期满后以通知为准。

届时请参加的合格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谈判会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附属松江实验学校

地址: (略) 松江区车墩镇腾远路60号

邮编:*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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