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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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招标编号:GKHK-XF24H193)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1套。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应具有丰富的系统开发及实施经验,至少有2家(含)以上本项目相关实施案例,案例物联设备不低于50台,物联对象不低于3类(加工设备、检测设备、AGV、立体库等),须提供 (略) 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 (略) 所、 (略) 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18:00至2024年9月23日18:00登*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 (略)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

联 系 人:刘宁宁

电 话:029-*

用途或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标书款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专区(http://**)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1号楼21层210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相关监督部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莲湖区大庆路628号

联 系 人:党工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1号楼21层2103室

联 系 人:刘宁宁

电 话:029-*

电子邮件:*@*63.com



,陕西, (略) ,莲湖区,雁塔区,西安,02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招标编号:GKHK-XF24H193)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生产管控系统(一期),1套。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应具有丰富的系统开发及实施经验,至少有2家(含)以上本项目相关实施案例,案例物联设备不低于50台,物联对象不低于3类(加工设备、检测设备、AGV、立体库等),须提供 (略) 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 (略) 所、 (略) 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3日18:00至2024年9月23日18:00登*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 (略)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

联 系 人:刘宁宁

电 话:029-*

用途或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标书款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专区(http://**)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1号楼21层2102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相关监督部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莲湖区大庆路628号

联 系 人:党工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雁塔区太白南路悦熙广场1号楼21层2103室

联 系 人:刘宁宁

电 话:029-*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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