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旧城乡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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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旧城乡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施甸县旧城乡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YCG-2024-03

项目名称:施甸县旧城乡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规模:新建机耕路10千米、200立方水池10座、泵房6间,安装变压器3台(含电源线)。新建水肥一体化系统1套,主要包括首部枢纽、施肥系统、输水管网、田间控制、灌溉系统、管道沟开挖回填等。新建物联网控制系统1套,主要包括云平台基础系统、智慧传感器采集集成系统、智能灌溉控制系统、智能中央气象站、气象站支架、气象站围栏及地基、电源供电装置,导管墒情仪、野外设备防护箱、两路无线阀门控制器、地插文架无线网关、电源供电装置、野外设备防护箱等。

(2)采购范围: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后至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完成,包括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监理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或具有施工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彩色)。

3.3拟派往本项目其他监理工程人员要求((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4人(含)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注册证、社保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项目组其余人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注册证(若有)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3、方式: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如申请人未按邀请书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人民币300.00元。注:文件费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 (略) ;财务联系电话:08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和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东路008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 (略)

地 址: (略) 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项目概况:

施甸县旧城乡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YCG-2024-03

项目名称:施甸县旧城乡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规模:新建机耕路10千米、200立方水池10座、泵房6间,安装变压器3台(含电源线)。新建水肥一体化系统1套,主要包括首部枢纽、施肥系统、输水管网、田间控制、灌溉系统、管道沟开挖回填等。新建物联网控制系统1套,主要包括云平台基础系统、智慧传感器采集集成系统、智能灌溉控制系统、智能中央气象站、气象站支架、气象站围栏及地基、电源供电装置,导管墒情仪、野外设备防护箱、两路无线阀门控制器、地插文架无线网关、电源供电装置、野外设备防护箱等。

(2)采购范围: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合同签订后至采购人实际委托项目完成,包括施工阶段及质量缺陷期监理服务。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含*级)或具有施工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相关专业),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劳动合同、资格证、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彩色)。

3.3拟派往本项目其他监理工程人员要求((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至少有4人(含)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项目组成员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身份证、注册证、社保证明彩色原件扫描件】,项目组其余人员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注册证(若有)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3、方式:申请人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如申请人未按邀请书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售价:人民币300.00元。注:文件费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账号:*1929;开户名称:云南润宇 (略) ;财务联系电话:08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8-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和云南润宇网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东路008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 (略)

地 址: (略) 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润地商务中心(二期)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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