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终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公告
中邮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终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公告
中邮 (略) 终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邮 (略) ,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编号为070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邮 (略) 关于终端安全产品项目。本次采购的设备具体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2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关于终端安全产品项目 套 1 (略) 通州区中国数码港科技园联通机房(中国境内,根据招标人要求)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4 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应包括“2.3招标范围”的所有货物,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不完整,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是响应招标、已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3.4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产品业绩参考评审案例要求;
3.5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须要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3.6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9 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0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再同时参与本项目;
3.12 投标人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3 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3.14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免费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680-8126),付 (略) 上支付(网银转账、二维码形式均可)。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及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送达地点为 (略) 会议中心第六评标室(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2 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 (略) 站、中邮 (略) (略) 站、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邮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月 (略) 2号楼9层(非递交文件地址)
联 系 人: 付宇堃
电 话: 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 李伟、冯敏、李喆
电 话: 010-*、8540
电子邮件: *@*ttp://**
中邮 (略) 终端安全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邮 (略) ,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编号为070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邮 (略) 关于终端安全产品项目。本次采购的设备具体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2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关于终端安全产品项目 套 1 (略) 通州区中国数码港科技园联通机房(中国境内,根据招标人要求)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4 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应包括“2.3招标范围”的所有货物,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不完整,其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是响应招标、已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
3.4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产品业绩参考评审案例要求;
3.5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须要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3.6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9 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10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再同时参与本项目;
3.12 投标人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3 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3.14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免费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680-8126),付 (略) 上支付(网银转账、二维码形式均可)。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及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只向潜在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30,送达地点为 (略) 会议中心第六评标室(地址: (略) 丰台区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5.2 未参加开标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事后对开标结果提出的任何异议无效。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 (略) 站、中邮 (略) (略) 站、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邮 (略)
地 址: (略) 西城区月 (略) 2号楼9层(非递交文件地址)
联 系 人: 付宇堃
电 话: 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 李伟、冯敏、李喆
电 话: 010-*、8540
电子邮件: *@*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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