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巷道硬化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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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巷道硬化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巷道硬化项目
品目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海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20: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1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青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原县李旺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
附件:
附件1 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村巷道硬化项目.rar
附件2 磋商文件-李旺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ZCX-【2024】-ZB(CG)-0212

项目名称: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巷道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4)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6)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1.8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9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13 00:00:00 至 2024-09-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9-2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磋商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录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略) 海原县李旺镇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鹏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田青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李旺镇.pdf
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村巷道硬化项目.rar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巷道硬化项目
品目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海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20: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1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青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原县李旺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
附件:
附件1 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村巷道硬化项目.rar
附件2 磋商文件-李旺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ZCX-【2024】-ZB(CG)-0212

项目名称: 海原县李旺镇人民政府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巷道硬化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4)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6)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1.8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9供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13 00:00:00 至 2024-09-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9-2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磋商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录管理,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略) 海原县李旺镇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建发大阅城创意大厦906室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鹏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田青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李旺镇.pdf
海原县2024年农村公益性事业财政奖补李旺镇李果园村巷道硬化项目.rar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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