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医院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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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中医院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安阳市中医院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办公室(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D-2024-CS0906

2.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处方前置审核软件系统,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8.质保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开标室(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以上文件报名时按上述要求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注意事项

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磋商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北关区红旗路15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联系人:刘海松

联系方式:0372-*


安阳市中医院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办公室(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D-2024-CS0906

2.项目名称:安阳市中医院处方前置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处方前置审核软件系统,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8.质保期: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开标室(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提供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以上文件报名时按上述要求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注意事项

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磋商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北关区红旗路15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成翔电气二楼

联系人:刘海松

联系方式: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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