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华新镇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提标增效工程
项目总投资:349.*元,其中建安费302.*元,最高限价301.*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政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3.4项目负责人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 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项目经理本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 180 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离职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 (略) 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 (略) (shggzy.com) /)进行报名。
参加投标的合格供 (略) 上报名后,请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 (略) 青 (略) 200号3号楼1006室进行现场验证,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购买。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2024年09月30日 10:00:00时前半小时内将响应文件密封 (略) 青 (略) 200号3号楼100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09月30日 10:00:00 (略) 青 (略) 200号3号楼1006室开启,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投标单位需提供一正二副并密封,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上海伊 (略) ( (略) 青 (略) 200号3号楼1006室),不接受邮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华新 (略)
地址: (略) 青浦区华新 (略) 1399号十楼
联系人:杨志威
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伊 (略)
地址: (略) 青 (略) 200号3号楼1006室
联系人:项导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