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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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的公告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

小餐饮登记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因威宁县黄焖鸡米饭等9690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详见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我局拟注销威宁县黄焖鸡米饭等9690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现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57-*),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

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及编号停止使用,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清单.xlsx

附件2.拟注销小餐饮登记证清单.xlsx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

小餐饮登记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贵州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因威宁县黄焖鸡米饭等9690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详见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且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我局拟注销威宁县黄焖鸡米饭等9690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现予以公告。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57-*),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

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及编号停止使用,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贵州省小餐饮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清单.xlsx

附件2.拟注销小餐饮登记证清单.xlsx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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