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IT外包服务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IT外包服务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中蓝连 (略) (采购人)就如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蓝连 (略) 上海分公司IT外包服务(二次)
2. 项目编号:ZLLH-SHFW-*-01
3. 采购人名称:中蓝连 (略)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内容:员工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打印机等外部设备、网络维护及信息安全服务、机房、会议室、门禁系统、食堂刷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及办公区域内其他信息化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6. 服务地点: (略) 浦东新 (略) 5656号 中蓝连 (略) 上海分公司。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的服务业绩。
(3) 其他要求
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cn));提供 (略) 站截图。
(4)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http://**.cn)、(http://**.cn)),提供截图。
(5) 供应商承诺函:
A.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谈判、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C.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8.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基准日,每半年结算一次,付款前*方应向*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报价单》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4);
(5)关联业务情况排查表;
(6)其它要求的文件。
10. 《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北京时间9: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单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1. 《报价单》递交方式:彩色扫描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文件加密)。原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出,收件人为采购联系人。
12. 评定成交标准:供应商所报服务总价为有效报价,采购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的基础上,按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中蓝连 (略)
地 址:江 (略) (略) 51号
业务联系人:郭东洋、林丽
电 话: *、*
电子邮件:*@*63.com
14. 信访举报渠道:
地址:江 (略) 海州 (略) 51号中蓝连海2号楼205室 纪委办
举报电子邮箱:*@*inochem.com
举报电话:0518-*、*
中蓝连 (略) (采购人)就如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蓝连 (略) 上海分公司IT外包服务(二次)
2. 项目编号:ZLLH-SHFW-*-01
3. 采购人名称:中蓝连 (略)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内容:员工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打印机等外部设备、网络维护及信息安全服务、机房、会议室、门禁系统、食堂刷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及办公区域内其他信息化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6. 服务地点: (略) 浦东新 (略) 5656号 中蓝连 (略) 上海分公司。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的服务业绩。
(3) 其他要求
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http://**.cn));提供 (略) 站截图。
(4)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http://**.cn)、(http://**.cn)),提供截图。
(5) 供应商承诺函:
A.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谈判、成交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C.承包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8.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基准日,每半年结算一次,付款前*方应向*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 《报价单》内容:
(1)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4);
(5)关联业务情况排查表;
(6)其它要求的文件。
10. 《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北京时间9: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单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1. 《报价单》递交方式:彩色扫描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文件加密)。原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出,收件人为采购联系人。
12. 评定成交标准:供应商所报服务总价为有效报价,采购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的基础上,按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购人:中蓝连 (略)
地 址:江 (略) (略) 51号
业务联系人:郭东洋、林丽
电 话: *、*
电子邮件:*@*63.com
14. 信访举报渠道:
地址:江 (略) 海州 (略) 51号中蓝连海2号楼205室 纪委办
举报电子邮箱:*@*inochem.com
举报电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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