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任泽区分公司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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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任泽区分公司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 (略) (略) 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2.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略) (略) 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2.2质量要求:符合邮政企业邮路运输外包工作管理标准及规范要求。

2.3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单位;

3.2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能够提供2.75吨及以上箱式车辆总数量不低于5台。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使用外协车辆):

(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 (略) 所有,即提供登 (略) 名下的车辆);

(2) (略) 、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 (略) 、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 (略) 、控股公司所有);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响应资格。上述要求的车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4)供应商使用外协车辆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该车辆可由供应商调配。

3.4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万元。

3.5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

3.6供应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

3.7供应商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3.8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应缴纳规定的每条线路的履约保证金。

3.9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单面复印) (略) 襄都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1310A室领取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15:00时,地点为 (略) (略) 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中兴西大街556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19-*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 址: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王雪峰、窦炳超

电 话:*、*

电 子 邮 箱:*@*63.com

(略) (略) 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 (略) (略) 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由 (略) (略)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2.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略) (略) 县内邮路运输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2.2质量要求:符合邮政企业邮路运输外包工作管理标准及规范要求。

2.3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单位;

3.2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能够提供2.75吨及以上箱式车辆总数量不低于5台。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使用外协车辆):

(1)供应商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 (略) 所有,即提供登 (略) 名下的车辆);

(2) (略) 、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 (略) 、控股公司与供应商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 (略) 、控股公司所有);

(3)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供应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响应资格。上述要求的车辆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4)供应商使用外协车辆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该车辆可由供应商调配。

3.4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万元。

3.5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

3.6供应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条件。

3.7供应商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3.8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应缴纳规定的每条线路的履约保证金。

3.9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单面复印) (略) 襄都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1310A室领取磋商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 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15:00时,地点为 (略) (略) 南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中兴西大街556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19-*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 (略)

地 址: (略) 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王雪峰、窦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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