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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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1〕11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 (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 (略) 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略) 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 (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略) 202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改局

2024年3月前

(已完成)

2

(略) 2023年度财政决算、2024年度财政预算、2024年度预算调整等重大资金事项

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前

3

(略) 征地拆迁货币安置区范围

市征拆办

2024年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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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1〕11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 (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 (略) 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略) 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 (略) 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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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略) 2024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改局

2024年3月前

(已完成)

2

(略) 2023年度财政决算、2024年度财政预算、2024年度预算调整等重大资金事项

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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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征拆办

2024年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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