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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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询价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 (略) 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05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我县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至我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购买服务内容: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底图,根据自治区下发的2024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交通、水利等参考数据,进行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处理、空间信息细化补充更新、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外业实地调查、相关要素采集、水域和交通网络数据更新、数据库建设、数据接边等工作。并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要求提交巴马瑶族自治县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成果。

(二)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对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具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本次报价包含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所需费用、评审及其相关费用。

(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包含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测绘资质证书、费用报价单(报价要求符合服务行业收费标准)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注: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信封封面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邮递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四)报价递交时间:6天,即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止(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报名)。

(五)送交报价文件地点:巴马镇寿乡大道462号-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三、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谭工  0778-*,*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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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 (略) 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05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我县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至我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购买服务内容: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底图,根据自治区下发的2024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交通、水利等参考数据,进行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处理、空间信息细化补充更新、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外业实地调查、相关要素采集、水域和交通网络数据更新、数据库建设、数据接边等工作。并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要求提交巴马瑶族自治县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成果。

(二)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对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具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本次报价包含开展巴马瑶族自治县20 (略) 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所需费用、评审及其相关费用。

(三)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包含在有效期内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测绘资质证书、费用报价单(报价要求符合服务行业收费标准)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注: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信封封面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邮递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四)报价递交时间:6天,即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止(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报名)。

(五)送交报价文件地点:巴马镇寿乡大道462号-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三、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电话:谭工  0778-*,*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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