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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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KJ-CG-2024-16

项目名称: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连续4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成立公司不足4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缴纳证明);
4、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http://**.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莎车县体育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 (略)

地 址:西域名都小区A座11楼111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翔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KJ-CG-2024-16

项目名称: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莎车县巴旦木品种改良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物资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连续4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新成立公司不足4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缴纳证明);
4、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四个月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http://**.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莎车县体育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 (略)

地 址:西域名都小区A座11楼111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翔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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