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三建五公司肥西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花岗、柿树岗乡等片区项目一标段柿树岗山南紫蓬项目EPC山南法庭改造项目加固分包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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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三建五公司肥西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花岗、柿树岗乡等片区项目一标段柿树岗山南紫蓬项目EPC山南法庭改造项目加固分包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 (略) 五分公司招标办公室受安徽 (略) 五分公司委托,现对“山南法庭改造项目加固工程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山南法庭改造项目加固工程分包

2、项目编号:ACEG-*

3、项目地点:山南镇山南街 (略) 0060 号

4、控制价:*.50元(税率为9%),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需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承接此次供货或服务能力,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安 (略) ,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略) 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http://**.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6时0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6时00 (略) 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 (略) 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供应链方式支付(不计利息)。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分项工程完工后根据建设单位付款节点,待工程款到账后二十天对验收合格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并取得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后,待该节点工程款到账后二十天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竣工结算,待节点工程款到账二十天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7%;余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七、联系方式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檀工 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

其他各项要求以附件1(询价单)、图纸、样板合同为准。


安徽 (略) 五分公司招标办公室受安徽 (略) 五分公司委托,现对“山南法庭改造项目加固工程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山南法庭改造项目加固工程分包

2、项目编号:ACEG-*

3、项目地点:山南镇山南街 (略) 0060 号

4、控制价:*.50元(税率为9%),超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需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承接此次供货或服务能力,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安 (略) ,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略) 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http://**.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6时0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6时00 (略) 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 (略) 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供应链方式支付(不计利息)。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分项工程完工后根据建设单位付款节点,待工程款到账后二十天对验收合格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并取得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意见后,待该节点工程款到账后二十天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竣工结算,待节点工程款到账二十天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7%;余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七、联系方式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檀工 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李 工 联系电话:*

其他各项要求以附件1(询价单)、图纸、样板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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