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甘泉堡分院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甘泉堡分院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米 (略) | ||
行政区域 | 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8: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1: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霍靖萱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米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米东 (略) 10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主任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沃图恒辉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1305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霍靖萱 * |
项目概况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HH-ZB*
项目名称: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工作台,在获取采购文件区划列表选择“小额招采专区”对应项目,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要求获取响应文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略) 上签到( 如未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线签到,将导致无效投标)、开标等。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不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不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米 (略)
地址: (略) 米东 (略) 1055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沃图恒辉建设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1305A室
联系方式:霍靖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靖萱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米 (略) | ||
行政区域 | 米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 18: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1: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霍靖萱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米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米东 (略) 10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主任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沃图恒辉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1305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霍靖萱 * |
项目概况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THH-ZB*
项目名称: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米 (略) (略) 职工食堂食材及部分耗材供应及配送项目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工作台,在获取采购文件区划列表选择“小额招采专区”对应项目,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咨询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大厦1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要求获取响应文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略) 上签到( 如未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线签到,将导致无效投标)、开标等。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不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不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磋商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米 (略)
地址: (略) 米东 (略) 1055号
联系方式:孙主任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沃图恒辉建设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 (略) 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1305A室
联系方式:霍靖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靖萱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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