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之涂装设备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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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之涂装设备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仅限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不在招标人邀请单位名单范围的无法参与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之涂装B-Phase设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在现有涂装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以实现VAN.EA车型在涂装车间B-Phase阶段的生产。根据项目需要并结合涂装工艺要求,总体沿用现有工艺,无新增产能与建筑,通过改造现有工艺段,同时考虑利用环保技术改造排放系统,以满足VAN.EA新车型的涂装工艺需求,实现清洁、环保生产和节能减碳。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之涂装B-Phase设备改造项目的设计,制造,设备相关货物装载、运送及卸除,项目管理,现场工事协调、干涉物移设恢复等,现场6S、保洁及垃圾清运等,调试( (略) 测试、现场安装完成后调试),单机试运行,全线连动试运行,试运行配合及量产初期调整,陪产服务,提供技术规范书所约定的资料,提供足够的培训及文件。

2、主要需求有前处理电泳设备改造、涂装会议区、密封胶设备改造、输送系统改造、新车型喷轨迹建模及调试、电气构架更新。

3、停厂施工时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入场改造的具体时间(预计在2025年1月至2月期间),投标人应当于招标人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入场开始改造,自入场开始改造之日起8日内完成前处理电泳设备改造,其他区域改造应自入场开始改造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改造事项详见《VAN.EA-涂装B-Phase设备改造项目-采购清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整车厂涂装车间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业绩。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 9 时00 分至 2024 年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持下列证件到天和 (略) ( (略) 鼓楼区怡山文化创意园8栋103#-2F)领取招标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邮箱号:*@*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 (略) 鼓 (略) 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在采 (略) (https:///)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 8 日9时30分。

9.2开标地点: (略) 鼓 (略) 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 1 号,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 郑寒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地址: (略) 鼓 (略) 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传真: 0591-*

联系人: 刘文斌


投标邀请书

(仅限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不在招标人邀请单位名单范围的无法参与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之涂装B-Phase设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在现有涂装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以实现VAN.EA车型在涂装车间B-Phase阶段的生产。根据项目需要并结合涂装工艺要求,总体沿用现有工艺,无新增产能与建筑,通过改造现有工艺段,同时考虑利用环保技术改造排放系统,以满足VAN.EA新车型的涂装工艺需求,实现清洁、环保生产和节能减碳。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之涂装B-Phase设备改造项目的设计,制造,设备相关货物装载、运送及卸除,项目管理,现场工事协调、干涉物移设恢复等,现场6S、保洁及垃圾清运等,调试( (略) 测试、现场安装完成后调试),单机试运行,全线连动试运行,试运行配合及量产初期调整,陪产服务,提供技术规范书所约定的资料,提供足够的培训及文件。

2、主要需求有前处理电泳设备改造、涂装会议区、密封胶设备改造、输送系统改造、新车型喷轨迹建模及调试、电气构架更新。

3、停厂施工时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入场改造的具体时间(预计在2025年1月至2月期间),投标人应当于招标人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入场开始改造,自入场开始改造之日起8日内完成前处理电泳设备改造,其他区域改造应自入场开始改造之日起20天内完成,具体改造事项详见《VAN.EA-涂装B-Phase设备改造项目-采购清单》。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整车厂涂装车间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业绩。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 9 时00 分至 2024 年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持下列证件到天和 (略) ( (略) 鼓楼区怡山文化创意园8栋103#-2F)领取招标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邮箱号:*@*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 (略) 鼓 (略) 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在采 (略) (https:///)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 8 日9时30分。

9.2开标地点: (略) 鼓 (略) 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闽侯县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 1 号,

邮编:*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0591-*

联系人: 郑寒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 (略)

地址: (略) 鼓 (略) 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园8号楼103-2F,邮编:* 电子邮箱:*@*q.com

电话:*,传真: 0591-*

联系人: 刘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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