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乙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乙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乙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4-09-0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 (略) 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醇项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醇30000kg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齐齐哈尔工务段依据探伤生产任务需求,需采购*醇30000kg,最高限定不含税价4.75元/kg,通过国铁采购平台,使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
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3年8至2024年8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1年8至2024年8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 (略) 产品。
(7)中国 (略) 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
1.执行的技术标准:符合*醇的国家标准,所供*醇必须带有合格证,规格:含量≥95.0%合格品。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物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完好。
(2)包装:完好,不可泄漏。
(3)运输和储存:因齐齐哈尔工务段不具备*醇存储能力,需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分地点、多批次配送,请各供应商报价时考虑物流成本。
(二)维保条款。
赔付标准依据:
(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产品:换货处理。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退货处理、终止合同。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4)影响列车: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5)导致行车事故: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6)其它:/。
(三)售后服务及要求。
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其他条件
(一)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齐齐哈尔工务段。
结算单位:齐齐哈尔工务段。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须提供税率为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按采购订单开始供货,至2024年5月1日前完成供货。
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三)结清款相关条款。
供货期限为2024年10月-2025年5月,2024年12月30日前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一次、2025年6月30日前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一次。。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 11:00至2024年9月20日 12: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12: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齐齐哈尔工务段

地 址: (略) (略) 铁锋区站前大街238号 齐齐哈尔工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付博

电 话: 04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9月15日

齐齐哈尔工务段*醇采购方案.docx
,哈尔滨,齐齐哈尔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乙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4-09-0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 (略) 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醇项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醇30000kg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齐齐哈尔工务段依据探伤生产任务需求,需采购*醇30000kg,最高限定不含税价4.75元/kg,通过国铁采购平台,使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一、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市场主体身份。
(1)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等,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此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报价)。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2.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检测报告。
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2.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
5.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6.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 (略)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 (略)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在近一年内(2023年8至2024年8月),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4)近三年内(2021年8至2024年8月)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5)如(2021年8至2024年8月)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6)投标物资(设备) (略) 产品。
(7)中国 (略) 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评审要求:1-12、16(2)(3)(4)(5)(6)条须逐条响应,13-15、16(1)条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技术条件
(一)技术标准。
1.执行的技术标准:符合*醇的国家标准,所供*醇必须带有合格证,规格:含量≥95.0%合格品。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物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完好。
(2)包装:完好,不可泄漏。
(3)运输和储存:因齐齐哈尔工务段不具备*醇存储能力,需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分地点、多批次配送,请各供应商报价时考虑物流成本。
(二)维保条款。
赔付标准依据:
(1)验收入库时发生不合格产品:换货处理。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影响生产:退货处理、终止合同。
(3)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4)影响列车: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5)导致行车事故: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6)其它:/。
(三)售后服务及要求。
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三、其他条件
(一)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齐齐哈尔工务段。
结算单位:齐齐哈尔工务段。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须提供税率为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按采购订单开始供货,至2024年5月1日前完成供货。
供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三)结清款相关条款。
供货期限为2024年10月-2025年5月,2024年12月30日前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一次、2025年6月30日前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一次。。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 11:00至2024年9月20日 12: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12: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齐齐哈尔工务段

地 址: (略) (略) 铁锋区站前大街238号 齐齐哈尔工务段

邮 编: /

联 系 人:付博

电 话: 045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9月15日

齐齐哈尔工务段*醇采购方案.docx
,哈尔滨,齐齐哈尔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