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7日 21:0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TP-*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允许 进口 |
1 | 1-1 |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 1批 | * | * | 800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不适用本条规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谈判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 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具体见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登记时间以报名费汇款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 (略) 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银行账号:*598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略) 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0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7日 21:0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XM-TP-*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允许 进口 |
1 | 1-1 | 理化生实验室设备 | 1批 | * | * | 8000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不适用本条规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谈判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 B.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本项目采购公告中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同时将汇款凭证及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具体见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登记时间以报名费汇款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信箱(*@*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购买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 (略) 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
银行账号:*598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 (略) 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0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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