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锦江镇象耳村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告
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锦江镇象耳村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第二次公告
眉山天府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分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拟对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锦江镇象耳村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锦江镇象耳村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31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会拟采购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 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采购工程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成都农交所眉山 (略) 官网(http://**:*/meishanygcg/)发布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服务费
按照《成都农交所眉山 (略) 收费公告》,本项目交易服务费5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交易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交易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眉山天府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地址: (略) 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4楼408号)现场发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磋商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东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一楼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 (略) 东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一楼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
地 址: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2组89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眉山天府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地 址: (略) 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4楼40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
竞争性磋商报名登记表.docx眉山天府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分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拟对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锦江镇象耳村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锦江镇象耳村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31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会拟采购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象耳村 风貌改造后续工程项目采购工程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成都农交所眉山 (略) 官网(http://**:*/meishanygcg/)发布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服务费
按照《成都农交所眉山 (略) 收费公告》,本项目交易服务费5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交易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交易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眉山天府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地址: (略) 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4楼408号)现场发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磋商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东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一楼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 (略) 东 (略) 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一楼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村民委员
地 址: (略) 彭山区锦江镇象耳村2组89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眉山天府新区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
地 址: (略) 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4楼408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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