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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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略)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李新超(执法证号:*)、倪非(执法证号:*)的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公告作废。

  以上证件执法单位: (略)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发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2日

   (略)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李新超(执法证号:*)、倪非(执法证号:*)的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公告作废。

  以上证件执法单位: (略)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发证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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