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申报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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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申报项目的公示

为做好2024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与入库工作,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岚委振兴办〔2022〕54号)文件要求,经凤美村、白胜村、五一村3个村项目申报,片区审核,现将申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中山大道中段3号苏平片区管理局农业农村处213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苏平片区农业农村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苏平片区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表.xlsx



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为做好2024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与入库工作,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岚委振兴办〔2022〕54号)文件要求,经凤美村、白胜村、五一村3个村项目申报,片区审核,现将申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591-*

通讯地址: (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中山大道中段3号苏平片区管理局农业农村处213办公室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苏平片区农业农村处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苏平片区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表.xlsx



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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