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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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1: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滨海 (略) 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贾伟航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九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珊珊 *
附件:
附件1 028-项目需求.docx

项目概况

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 (略) 9号5区1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ZB-2024-028

项目名称: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6.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1)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电子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 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九河 (略) (*@*ina.com )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3)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需要纸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领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地址: (略) 滨海 (略) 999号        

联系方式:贾伟航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九河 (略)             

地 址: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联系方式:李珊珊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珊珊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行政区域 滨海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1: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滨海 (略) 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贾伟航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九河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珊珊 *
附件:
附件1 028-项目需求.docx

项目概况

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东 (略) 9号5区1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ZB-2024-028

项目名称: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勤支队有毒物质侦检车侦检探头标定更换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6.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1)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电子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 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九河 (略) (*@*ina.com )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3)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需要纸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领取。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地址: (略) 滨海 (略) 999号        

联系方式:贾伟航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九河 (略)             

地 址: (略) 东 (略) 9号5区11-1            

联系方式:李珊珊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珊珊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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