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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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分为生态护坡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总长度为58.86km,生态隔离带工程包括6个区域,总面积为99.08万㎡;人工湿地工程包括3个区域,总面积为5.96万㎡。
2.2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养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给排水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证书。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 (略) 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8:30至2024-09-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衡水宸睿 (略) 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8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衡水宸睿 (略)
地址: 安平县内 地址: (略) 桃城区榕花街吉美购物广场北宏伟综合楼307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朋辉

联系人: 齐志敏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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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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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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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分为生态护坡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和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总长度为58.86km,生态隔离带工程包括6个区域,总面积为99.08万㎡;人工湿地工程包括3个区域,总面积为5.96万㎡。
2.2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养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设计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给排水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业证书。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项目经理: (略) 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9 08:30至2024-09-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衡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 (略)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衡水宸睿 (略) 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滹沱河(安平县段)缓冲带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8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衡水宸睿 (略)
地址: 安平县内 地址: (略) 桃城区榕花街吉美购物广场北宏伟综合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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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朋辉

联系人: 齐志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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