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询价公告
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的询价公告
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具有资质技术单位对黑山县1家煤矿和2家膨润土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黑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
二、控制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调查内容:严格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对拟调查的3家矿山“三率”指标:信息公示系统中上一年度矿山年采出量、年消耗资源储量、精矿年产量、精矿品味、实际入选矿量、原矿入选品味等相关生产数据进行调查。
(二)服务期限:至2024年10底。
(三)提交成果: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数据汇总表》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结果汇总表》3、相关调查评估成果及总结报告。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黑山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9月26日前提交黑山县自然资源局矿政管理股。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416-*;
地 址:黑山县黑山街 (略) 7号(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2室)。
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具有资质技术单位对黑山县1家煤矿和2家膨润土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黑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
二、控制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调查内容:严格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对拟调查的3家矿山“三率”指标:信息公示系统中上一年度矿山年采出量、年消耗资源储量、精矿年产量、精矿品味、实际入选矿量、原矿入选品味等相关生产数据进行调查。
(二)服务期限:至2024年10底。
(三)提交成果: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数据汇总表》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结果汇总表》3、相关调查评估成果及总结报告。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黑山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9月26日前提交黑山县自然资源局矿政管理股。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416-*;
地 址:黑山县黑山街 (略) 7号(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2室)。
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具有资质技术单位对黑山县1家煤矿和2家膨润土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黑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
二、控制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调查内容:严格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对拟调查的3家矿山“三率”指标:信息公示系统中上一年度矿山年采出量、年消耗资源储量、精矿年产量、精矿品味、实际入选矿量、原矿入选品味等相关生产数据进行调查。
(二)服务期限:至2024年10底。
(三)提交成果: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数据汇总表》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结果汇总表》3、相关调查评估成果及总结报告。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黑山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9月26日前提交黑山县自然资源局矿政管理股。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416-*;
地 址:黑山县黑山街 (略) 7号(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2室)。
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具有资质技术单位对黑山县1家煤矿和2家膨润土矿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黑山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
二、控制金额
¥*.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调查内容:严格按照《辽宁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发〔2024〕69号)》文件要求,对拟调查的3家矿山“三率”指标:信息公示系统中上一年度矿山年采出量、年消耗资源储量、精矿年产量、精矿品味、实际入选矿量、原矿入选品味等相关生产数据进行调查。
(二)服务期限:至2024年10底。
(三)提交成果: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数据汇总表》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结果汇总表》3、相关调查评估成果及总结报告。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黑山县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9月26日前提交黑山县自然资源局矿政管理股。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416-*;
地 址:黑山县黑山街 (略) 7号(黑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2室)。
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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