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2024年厅内网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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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2024年厅内网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2024年厅内网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PDF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q.com)审核后,工作人员会予以回复,即为报名成功。(所有扫描件如有造假,后果自负。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10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ZB-2024-114

项目名称: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 (略) 信息系统提供安全技术支撑,为业务应用提供合规的身份认证,从而提升我厅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标包1(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软件运维服务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_标包11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 (略) 信息系统提供安全技术支撑,为业务应用提供合规的身份认证,从而提升我厅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9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PDF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q.com)审核后,工作人员会予以回复,即为报名成功。(所有扫描件如有造假,后果自负。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10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地址: (略) 门街道冰窖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9月18日

陕西省财政厅2024年厅内网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PDF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q.com)审核后,工作人员会予以回复,即为报名成功。(所有扫描件如有造假,后果自负。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0-10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ZB-2024-114

项目名称: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 (略) 信息系统提供安全技术支撑,为业务应用提供合规的身份认证,从而提升我厅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标包1(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软件运维服务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_标包11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 (略) 信息系统提供安全技术支撑,为业务应用提供合规的身份认证,从而提升我厅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财政厅202 (略) 身份认证系统(CA)维保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9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9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段内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PDF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q.com)审核后,工作人员会予以回复,即为报名成功。(所有扫描件如有造假,后果自负。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0-10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地址: (略) 门街道冰窖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华春建设工程 (略)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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