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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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比选人为 (略) 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团队负责诉前和解、执行和解、强制执行等相关工作。为我公司提供欠费清收代理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用户欠费清收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1

(略) 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

/

/

(略)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情况

最高限价(不含税)

1

取得清收回款的

100%

2

基础服务费

*.00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2.1.2参选人应具备承办服务内容事项的能力,自2021年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为5家单位提供法律清收服务。提供委托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合同原件备查。

2.1.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执业三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起算),同时应具有自2021年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个清收服务经验,须提供服务项目合同扫描件;

以上人员须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不收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http://**) 和中国 (略) (http://**)上进行采购公告及结果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长春分公司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0431-*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杨小奇

电 话:*

电子邮件:yangxiaoqi.*@*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9月18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长春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4-*),比选人为 (略) 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团队负责诉前和解、执行和解、强制执行等相关工作。为我公司提供欠费清收代理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用户欠费清收代理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地点

服务周期

1

(略) 2024年清收代理服务项目

/

/

(略)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如下,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服务情况

最高限价(不含税)

1

取得清收回款的

100%

2

基础服务费

*.00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2.1.2参选人应具备承办服务内容事项的能力,自2021年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为5家单位提供法律清收服务。提供委托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合同原件备查。

2.1.3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执业三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起算),同时应具有自2021年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个清收服务经验,须提供服务项目合同扫描件;

以上人员须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参选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不收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http://**) 和中国 (略) (http://**)上进行采购公告及结果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长春分公司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0431-*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杨小奇

电 话:*

电子邮件:yangxiaoqi.*@*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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