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车采购-招标公告
崇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车采购-招标公告
(略) 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车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 (略) 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车采购/标段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管理多功能物流中心:包含计量站、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理规模7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含收运系统;分二期,一期实施100吨,二期暂不纳入本项目)、渗滤液(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规模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日、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垃圾暂存间、作业车辆停车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占地面积91.48亩,总建筑面积约2.*㎡;
2.2招标范围:餐厨垃圾收集车的供货、安装、调试、缺陷处理、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
2.3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方在收到*方供货通知之日起不超过【35】个日历天,*方完成该供货通知要求的全部车辆的上牌上户并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
2.4交货地点: (略) 经 (略) 南侧、 (略) 东侧,招标人所属本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其所代理的餐厨垃圾收集车制造商(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公司),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略) 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截图(应能体现本次投标车辆型号及生产企业相关信息),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公司)的前述公告信息截图。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连续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共计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餐厨垃圾收集车供货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针对主要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餐厨垃圾收集车。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和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创意产业商 (略) 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层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略) 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车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 (略) 城乡环卫一体化目-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收集车采购/标段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 管理多功能物流中心:包含计量站、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理规模7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规模200吨/日(含收运系统;分二期,一期实施100吨,二期暂不纳入本项目)、渗滤液(污水)处理规模250吨/日、园林垃圾处理规模4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日、可回收物暂存间,有害垃圾暂存间、作业车辆停车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设备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占地面积91.48亩,总建筑面积约2.*㎡;
2.2招标范围:餐厨垃圾收集车的供货、安装、调试、缺陷处理、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含技术要求)。
2.3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方在收到*方供货通知之日起不超过【35】个日历天,*方完成该供货通知要求的全部车辆的上牌上户并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
2.4交货地点: (略) 经 (略) 南侧、 (略) 东侧,招标人所属本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其所代理的餐厨垃圾收集车制造商(公司)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文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的制造商(公司),不得再以制造商(公司)的身份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公司),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 (略) 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截图(应能体现本次投标车辆型号及生产企业相关信息),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公司)的前述公告信息截图。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连续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共计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为*元及以上的餐厨垃圾收集车供货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针对主要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餐厨垃圾收集车。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和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创意产业商 (略) 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层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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