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三溪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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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三溪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闽清 (略)
行政区域 闽清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清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1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锦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0591-*
附件:
附件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H-[CS]-*

项目名称: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所属行业

1

1-1

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项)

*

32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若有)(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医疗设备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方式:现场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购买标书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7
2、帐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洪山支行
账 号:*76666
3、电子邮箱:*@*63.com

4、现场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5、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需与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 (略)      

地址: (略) 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1 (略)         

联系方式:黄锦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联系方式: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闽清 (略)
行政区域 闽清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7: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5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预算金额 ¥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清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1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锦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0591-*
附件:
附件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H-[CS]-*

项目名称: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所属行业

1

1-1

闽清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项)

*

32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若有)(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医疗设备资质要求: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方式:现场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帐户信息(购买标书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7
2、帐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洪山支行
账 号:*76666
3、电子邮箱:*@*63.com

4、现场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将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截图及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5、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导致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需与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供应商应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 (略)      

地址: (略) 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1 (略)         

联系方式:黄锦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2楼            

联系方式: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青梅、谢宇清、郑燕龙、张永鑫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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