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黄塍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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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黄塍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2024-BYNH-067

1、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开发区 (略) 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须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

2、扬州 (略)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经济开发区境内。

(2)工程内容:包括但 (略) 场内部地面、墙面、天棚改造; (略) (略) 牙、绿化等;配电房、菜场办公室外墙及防水改造等,具体详见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预算价:约47.*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开发区 (略) 场改造工程。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时经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时。

(2)报名地点:扬州 (略) 二楼,宝应 (略) (略) 内2号楼2楼。( (略) 内车辆统一管理,前来车辆可停靠在东侧停车场内)。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09:00;开标地点:扬州 (略) 二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5000元。

9、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10、其他

10.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10.2投标单位自愿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熟悉现场施工环境。

10.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10.5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11、招 标 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 (略)

代理公司联系人:童工、*。

2024年09月18日

招标序号:2024-BYNH-067

1、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开发区 (略) 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须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

2、扬州 (略)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经济开发区境内。

(2)工程内容:包括但 (略) 场内部地面、墙面、天棚改造; (略) (略) 牙、绿化等;配电房、菜场办公室外墙及防水改造等,具体详见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预算价:约47.*元。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开发区 (略) 场改造工程。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cn)和“信用江苏”(http://**.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时经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时。

(2)报名地点:扬州 (略) 二楼,宝应 (略) (略) 内2号楼2楼。( (略) 内车辆统一管理,前来车辆可停靠在东侧停车场内)。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09:00;开标地点:扬州 (略) 二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5000元。

9、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10、其他

10.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10.2投标单位自愿查勘现场, 查勘费用自理,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熟悉现场施工环境。

10.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10.5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11、招 标 人: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 (略)

代理公司联系人:童工、*。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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