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中诚-JXZCZX(2024)第027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四、 投标人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无需落实;
2.2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部(地址: (略) 南 (略) 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现场获取。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 (略) 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 (略) 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沈徐炜
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联系人: 李军
联系电话: 0573-*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中诚-JXZCZX(2024)第027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智能语音外呼服务项目
四、 投标人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无需落实;
2.2 需要落实:
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部(地址: (略) 南 (略) 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现场获取。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 (略) 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 (略) 83号浙中房大厦四楼)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沈徐炜
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南湖区分局
联系人: 李军
联系电话: 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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